1。 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系1999年7月以固定資產形式向M公司的投資,該項固定資產投出時的賬面原價為 元,已提折舊為1200000元,公允價值這 元,該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成本為 元,采用成本法核算。12月31日得知M公司由于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已于12月25日進入清算程序,華康公司預計該項投資的可收回額為1200000元。計算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并編制分錄。2。 (1)企業列入短期債券投資到期兌現,賬面成本15000元,收到本金15000元,利息1500元。 (2)年未應計發行債券的利息8000元,攤銷溢價收入2500元,債券是5年期的為購買生產設備而發行的。 (3)收到從A公司和B公司,分來的股利40000元和30000元,對A公司采用權益法,對B公司采用成本法。 (4)攤銷無形資產6000元,印花稅4000元,生產車間修理費50000元。 (5)用交款提貨方式出售丙產品(銷費稅),售價30萬,成本15萬,貨款已收,發票已開,但是貨物尚未提走。 編制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