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可是老婆提出家產全給她,并且每個月還要補償費,我該怎么做?我和老婆感情不好,兩年來一直出于鬧離婚狀態,因為孩子我不想起訴,這次她同意了,但條件是孩子為她名下,由我養,家里的所有東西全部歸她,這兩個條件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她還提每個月給她補償費8000元,這一條我實在不能接受.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這完全是無理要求。夫妻之間沒有什么補償問題的,除了一方對另一方有極大家庭暴力和傷害。協調不成就上法院了。有一個問題是你們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了嗎?如果有,法庭上就不怕她分你多少財產,如果沒有,你要舉出足夠的證據表明屬于你私有的財產,否則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一切財產離婚時一般情況下都要平均分配的。至于孩子的撫養問題也是一方一半,沒有什么一方全包的問題。當然,如果你選擇協議,你答應她的一切條件而離婚,法律是尊重你們自己的選擇的。如果達不成共同意見,就讓法院判決了。
熱心網友
有點過分可讓法院判決吧
熱心網友
上法院!
熱心網友
你老婆是過份.是不是因為你有外遇,她不想和你離呀?如果是,就別離了.有事業,有家庭,有情人,你夠幸福了,朋友!
熱心網友
你有婚外戀嗎?如果是你要衡量哪個合算,因為你不對,你老婆不詳離!否則只有法庭見.
熱心網友
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有根有據!
熱心網友
讓法庭來做出公正的判決呀.
熱心網友
你很有錢呀!要不然她會這樣!你可以上法庭上,不要再這樣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