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法律本科如果不考英語可以用加考其它的科目替代,是這樣嗎?

熱心網友

你的說法是對的。不過,在實際中,如果想以其他科目代替,應該達到一定的條件。一般是年齡的限制。 我是山東省的,參加自學考試畢業的。山東省的規定是年滿35周歲的可以不考英語,而以其他的代替。英語的學分是14分,那么選學其他科目的學分應該不低于14分。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的看法。

熱心網友

一般都是英語,學其他語種好象不太符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