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如果因為我的原因要離職還要付違約金嗎?另外我還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熱心網友

合同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雙方都要嚴格履行,如有違反,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未到期,因你個人原因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合同是可以協商的,如果你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協商一致免除違約金,則可以不交納違約金。當然如果公司不同意,要求你支付,那么你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失業金的領取與如何解除勞動合同無關,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條件有二:一是交納了失業保險,二是交納時間滿一年。當勞動關系解除后,就可以辦理失業證,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長短與工齡有關,最長累計只可以領取兩年(一生中)。一般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勞動就業局領取,如不是本地戶口,則可在企業所屬勞動就業局領取。

熱心網友

因為你的原因解除合同,也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你是提前三十日就不用,至于領取失業金,不是說沒工作就能領取,還要給你介紹工作的。關于勞動合同解除,可以參考《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鹊?;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ㄈ┯萌藛挝晃窗凑談趧雍贤s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