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前犯罪,因為年齡原因沒有受刑事處罰,問一下懂法律的朋友,這種情況以后算不算有犯罪紀律呢?涉及到出國,考公務員等問題.麻煩了
熱心網友
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仍算有犯罪紀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人民法院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宣告緩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至于出國,法律并未限制。考公務員《公務員法》第24條明確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不在此列。
熱心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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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
雖然沒有受到刑事處罰但仍是犯罪,這種情況屬于有犯罪記錄。 至于出國我國法律沒有限制的。 至于考公務員,《公務員法》第24條明確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你所說情況是雖然犯罪但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因此考公務員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