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有什么樣的規定?
熱心網友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 一、“應付票據”科目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或以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貨款、應付賬款時,借記“物資采購”、“庫存商品”、“應付賬款”等,貸記“應付票據”。 所以,“東方棋韻”的回答我認為是不對的。銀行承兌匯票只有在企業到期不能支付時才能轉為“短期借款”。
熱心網友
企業開的承兌匯票不能以往來的形式做帳。財務核算規定,應在短期借款中核算。即:借:材料采購 貸:短期借款--流動資金借款--承兌匯票。因為開出的承兌匯票等于銀行代為承擔了付款義務,如同在銀行辦理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