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 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 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