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1月份才畢業,今年6月就提前應聘到一家單位了,試用了幾個月以后,老板沒有提簽合同的事情,而且老員工也沒有一個簽合同的!!!我跟其他同事說,他們從來沒有簽合同!!!我想如果不簽.有什么害處,我們安全保證???

熱心網友

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你的情況有一點差別:一是你目前還沒有畢業,屬在校生,按有關規定在校生沒有暫停學籍的還屬還屬于學生期間實習期(工作)可以不簽勞動者合同。二是對你來說目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會有什么害處。三是你們“安全”沒有說清楚。如是指職工的合法權益,我認為不會有什么問題,因為你們(在校生)還不能算正式企業的員工;如是指正式的員工,也就是你說的同事,對他們來說是有一個安全保障的問題。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約定有關權力和義務,一但當事人一方違反約定,另一方就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投訴,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當發生勞動爭議時會因沒有證據而敗訴。

熱心網友

你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熱心網友

這樣的公司還是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