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方:我 以下簡稱:我 男方 以下簡稱:他本人于2002年8月經友介紹與一名香港男了認識后同居,我在認識他的時候介紹人及他對我說他已經離婚一年多了。和他在一起的幾年我曾多次為其墮胎,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最初他和他的朋友合伙做生意,我就過去他們的店里幫忙和他一起上班,但每次都是上了幾個月后因為有了BB要墮胎就沒有上班了,休息一段時間又接著在他們的店里工作,也正因為這樣在他們的店里工作的時間,最長的一次應該是三個月,其后都是斷斷續續的加起來還沒有半年。2004年1月我發現自己又懷孕了,當時有些猶豫這次要不要生下這個孩子,到醫院檢查時已經有流產的跡象,在加上醫生說要是不要以后很有可能再也無法生育,后來他也知道了,他也想要我生下這個孩子,并叫我在婦兒醫院保胎,并從香港帶回保胎丸給我服用。并于04年8月在深圳婦兒醫院生一男孩,其母親:我;父親:他(附出生證明),2005年三年他以做生意為理由和我家人和伙開店,(最初他說叫我把錢拿出來開店,我說我不會經營他說對我說到時不會的他會教我怎樣經營)就這樣我和我爸爸一共拿了8萬交給他(因為想著是寶寶的爸爸,又因為生意難做,就沒有太計較所以當初沒有寫下任何有關和伙做生意拿多少錢的字據)合伙開店其間他除了幫忙找人裝修店鋪,幫忙拿貨外,裝修店鋪及拿貨全由他一手包辦,因為本想著信任的關系,我爸爸沒有要求查看一切費用支出的收據。裝修完畢開始經營時,他就再也沒有露過面,店里的一切都交給我打理,之前說不會經營會教我的那些話他也沒有做到,直到最后我不會經營店鋪不得不關掉,我店鋪那些沒有賣出的貨,他就叫我全部拿到他的店里幫我賣,賣出去后錢給我。2005年7月開始他就躲著我,因我在深圳病了,小孩又在老家病了住院的原因曾多次打電話給他,他都不曾露面,2005年9月3號這天,因為我的病使自身大出血身上又身無分文,在聯系不到他的同時,就打電話給他的表弟(之前聯系不上他的時候,都是通過他的表弟來傳話的,在9月3號以前,他的表弟每次都是在電話里面說他會在3號或者說是4號回來和我聯系但是9月3號那天下午我在醫院又一次打電話給他的表弟,對方卻說不知道他什么時候回來,說他還沒有決定,我在一氣之下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去到他的店里面和他表弟的女朋友發生了爭執很兇的那種)后來他出現了,在4號那天他給了我8000元,當時說是做為寶寶的生活費和我的醫藥費的,當時他還答應幫我的兒子辦身份證,一直到20號這天我都有打過電話聯系他問問小孩辦證件的事,但電話一直都是關機。我也有試著打給他的家人和朋友但都不告訴我,對方的聯系方法,也找不到對方的人。9月21號這天,我再一次去到他的店鋪拿回屬于我自己的貨以及那些貨的進貨單和已賣出貨的錢,有的貨已經賣出去了,沒有賣出去的貨已經拿回來了,但是賣出貨的那些錢和進貨單他那邊就不給了,在我一再堅持要拿回的同時,他那邊說上次給的那些錢就是賣貨的錢,還說進貨單不見了,從給寶寶的生活費和我的醫藥費變成今天給我賣貨的錢。從05年1月開始到9月他就再也沒有給過我生活費了,當初他的理由是他與前妻的孩子也長大了,但是離婚這么久了他沒有盡過父親的責任,現在他想彌補一下過去,所以會暫停我這邊的生活費三個月,把心思和錢多用在那邊一點, 我是一個很善良的女人,我也希望他能與他的那個兒子重新建產好父子關系,就同意了停付三個月生活費用的做法,但實際上他停了我9個月了。他于初期有付房租費。但于05年中停付任何費用。而他現在深圳經營店鋪。9月21號這天我在他店鋪拿回屬于我自己貨的同時得知他要把店鋪轉讓出去.我不知道要怎么辦,就算我做兩份工現在我能免強的養的起寶寶,可是以后的路還很長要培養一個好寶寶,我真的沒有那么多的錢,在說我的能力又有限.如果去打官司我又不知道從何入手,我又任何證據都沒有,更找不到他的人.他的家人也不告放我他的去處.我不知道要如何追討撫養和小孩辦證件的事寶寶除了有出生證明那張紙外,什么證件都沒有?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在深圳打官司要怎樣打?在說我現在也沒有錢去打官司.如果在深圳打官司沒有用,需要過去香港打官司又應該怎樣打?我怎樣才可以過去香港打官司?因為我是未婚媽媽.希望有懂法律方面的朋友可以給點意見我.謝謝大家!

熱心網友

去法律援助中心,把情況和他們說說.還有就是你為什么不和他結婚呢,有個結婚證打起官司來要好辦的多

熱心網友

要我就找人扁他,不過敲點錢倒比較實在

熱心網友

找法律弱小幫助所。我大概看了下,這種人要越早離開越好,免得傷心和受傷害,為以后的生活打算,狠很敲他一筆,不要留情,以此為鑒。

熱心網友

你本身就是個垃圾。為什么那么多次流產卻不跟他結婚?主要還不是看上他有錢?這種自己變相賣身的婦聯怎么管。

熱心網友

求助婦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