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從A到B地,分別需要5h\3h\2h,到B地后反回A地,這樣往返走下去。甲先出發2小時后,乙出發;乙出1小時后,丙出發。問丙出多少小時后三人第三次在A地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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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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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設從A到B的距離為S,假設第一次相遇為T小時后相遇,所以有甲乙丙的速度分別為:S/5,S/3,S/2,于是第一次相遇前共走過的距離對由A到B距離2倍的倍數分別為為:(T+3)/10,(T+1)/6,T,必須為整數,而且最小的,因此可以推出:T=17,同方法可以推出第二相遇的時間為(加上第一次相遇所用的時間)即:30+17=47,于是同樣的方法可以推出:30小時后,第三次相遇,于是為:30+30+17=77小時答案:77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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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知道乙和丙的往返時間就知道,他們是不可能相遇在A地的。因為乙從A到B地,需要3h那往返就要6h,丙從A到B地需要2h,那往返就要4小時,而丙比乙晚出發1小時,乙來回用偶數個小時(6x h)丙來回用奇數個小時(4x+1 h),所以他們三人是不可能相遇在A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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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A到B地,再返回A分別需要10h\6h\4h,設:丙出發X小時后,第三次相遇:甲走了:A =(X+3)/10(回)乙走了:B =(X+1)/6(回)丙已走了:C = X/4(回)A、B、C為正整數,不可能三人在A地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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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丙出發X小時后,三人在A地相遇。則:甲已走了:A =(X+3)/5(圈) 乙已走了:B =(X+1)/3(圈) 丙已走了:C = X/2 (圈) 這里要求A、B、C均為整數。解此不定方程,得: X = 30t + 2 ,(t 為大于等于零的整數)因此:t = 2 時,X = 62(小時)所以:丙出發62小時后,三人第三次在A地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