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按揭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可是這些年都是我們共同在還錢,請問如果離婚怎樣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結婚兩年,謝謝大家!對不起,我沒有積分送給大家!
熱心網友
放心,房產會平分的
熱心網友
沒關系的會平分的或公證協議的
熱心網友
樓上的樓上說的就挺對了
熱心網友
看是誰的過錯,過錯方一般沒有主導權.
熱心網友
房子是“婚前”買的,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永遠都屬于個人財產,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婚前買房的錢你也有出,那么你在離婚時還可以獲得適當的補償,否則真的是無能為力。至于婚后還按接的錢,我想你還是有權索要一半的。但這也需要證據。具體的,還是多咨詢一下律師。就我的經驗來看,真的對你不太有利,除非你抓住他做為“過錯方”的有力證據,這樣在分財產時,法院會適當的多分一些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