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家商業企業,是代征所得稅.不是查帳征收.誰能解釋它的用意.
熱心網友
對不起淡淡的色彩,我是讀著你的提問覺得有問題:“一家企業把其他業務收入做成其他應付款.是何用意?”那么你是如何確定那就是一筆“其他業務收入”而不是“其他應付款”呢?我認為你應該先說是一筆什么業務,讓大家來分析這筆業務應該怎么處理,否則這樣泛泛的瞎想很難幫到你。排除上面所說的懷疑是樓主理解錯誤的原因,我只能這樣解釋:該企業這樣做雖目前不存在多交稅(也就不存在避稅),但為了不給稅務留下收入較多的印象,為以后不多交稅打下基礎,所以現在能少計收入就少計收入。
熱心網友
如果該筆業務確實屬于“其它業務收入”但又做成其它應付款,哪就是為了避稅。哪樣為造成其它應付款嚴重不符。請問代征所得稅,是不是核定征收,如果是,又按照哪個指標去核定。
熱心網友
其他業務收入要根據業務性質交稅,還要記到利潤里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付款相當于企業把物品出租出去了,這一款項收的是押金,有可能要退還的,暫時不用交稅,可以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