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比dir好用, 那為什么linux下還要提供dir這個命令呢? 是一種對于老用戶的照顧?
熱心網友
名稱 : ls 使用權限 : 所有使用者 使用方式 : ls [-alrtAFR] [name。。。] 說明 : 顯示指定工作目錄下之內容(列出目前工作目錄所含之檔案及子目錄)。 -a 顯示所有檔案及目錄 (ls內定將檔案名或目錄名稱開頭為"。"的視為隱藏檔,不會列出) -l 除檔案名稱外,亦將檔案型態、權限、擁有者、檔案大小等資訊詳細列出 -r 將檔案以相反次序顯示(原定依英文字母次序) -t 將檔案依建立時間之先后次序列出 -A 同 -a ,但不列出 "。" (目前目錄) 及 "。。" (父目錄) -F 在列出的檔案名稱后加一符號;例如可執行檔則加 "*", 目錄則加 "/" -R 若目錄下有檔案,則以下之檔案亦皆依序列出 ls的功能只有這么多 但是dir還有和ls不同的命令用法例如:名稱:rmdir 使用權限:于目前目錄有適當權限的所有使用者 使用方式: rmdir [-p] dirName 說明: 刪除空的目錄。 參數: -p 是當子目錄被刪除后使它也成為空目錄的話,則順便一并刪除。 。
熱心網友
在LINUX下大多DIR相當于ls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