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期權合約買入方只支付合約定金而賣出方按每日市場行情支付保證金?為什么說期權合約買入方只支付合約定金而賣出方按每日市場行情支付保證金?

熱心網友

因為期權的買方承擔的風險最大就是損失全部的權利金,在買入成交時就已經把權利金全額從買方的帳戶一次性劃走.所以以后就不必對買方進行結算了. 而期權的賣方承擔的風險則是無限的,就需要對賣方逐日盯市結算.

熱心網友

看樣子,這位仁兄對期貨期權交易方面的概念還是沒搞清呀!首先:明確期權交易是“權錢交易”,是用錢買權力!其次:買權力所花的錢叫權利金。(不是你所叫的“期權費”,這個名字叫的人很少。)獲得這種權力或者講買入這種權利又有什么用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他買入了執行權利或者叫執行價格。到這引入了“執行價格”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由于引入了“執行價格”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1 引出了好多相關概念,例如:實值;虛值;深實值;深虛值;看漲期權;看跌期權。2 在我看期貨期權交易游戲規則也是圍繞“執行價格”展開的。3 引入了第三變量在我看也是發明人的智慧所在!在我看也是理解期權交易所在。 例如:某人在期權交易所現在(6月)看好某一期貨合約會漲,他買入12月期權合約,現價35元/手,到期果然漲了100元/手。1 因為現在6月到12月有六個月的時間,期間存在很大的升值空間,這就叫期權的時間價值。2 因為現在6月以較低的權利金買入,隨著標底物的上漲以及大家的看好。權利金也漲了。再想買,賣方就會提高權利金才賣。你賣了獲得權利金的差價叫期權的內在價值。3 因為你花了權利金,你可以在你認為合適的期貨合約價,讓賣方執行期權合約,買入期貨合約,賣方也必須執行。因此,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保證金,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因此,對買方而言他的期權價或者講獲利空間是無限的,損失是有限的(僅損失權利金),對賣方風險則很大,但他一次可獲得不匪的權利金。因此,期權交易中買賣方“權利是不平等的。”不知你明白否?是,期權交易是挺難理解的,多看幾遍書!。

熱心網友

因為規則就是這樣,買方付權利金購買期權,買進的期權也許獲利不少,可也許一文不明。但買方的最大風險就是權利金。而賣方的風險是無限的,為了保證他能兌現期權,所以收取保證金進行每日帳戶結算。 期權賣方因為收益有限,而風險無限,一般都只有資金雄厚,研究實力強大的大機構敢賣出。這也算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一種方法。

熱心網友

買方的風險在于放棄權利金,賣方的風險在于標的物的的執行價格,相當于期貨價格所以是無限的,就需要用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作為風險抵押

熱心網友

因為期權的買方的收益是無限的(市場如果向有利于買方的方向發展,買方可以要求按期權規定的執行價執行期權,從而賺取執行價與市場價的差),而損失是有限的(以期權費為限,如果市場向不利于買方的方向發展,買方可以選擇不執行期權,他最大的損失就是已付的期權費收不回來了);而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期權費,如果市場向有利于賣方的方向發展(這一定是不利于買方的方向),買方會選擇不執行期權,所以賣方的收益最多也就是期權費),而損失可能是無限的(市場如果向不利的方向發展(利于買方的主向),買方會執行期權,賣方的損失是執行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可能是很大的)。因此,對于買方來說,他的風險是被鎖定的,所以收個定金就好了,但對于賣方來說,他的風險是暴露的,沒被鎖定的,市場的變化會影響到他的潛在損失的,所以要按市場變化收保證金以防市場變得太壞,賣方無力執行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