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中 有 軍爭第七 這個題目請詳細解釋 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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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有孫子兵法原文,我就不貼了。下面只是我的個人理解,僅作參考。  軍爭 是指 為將之人如何實現自己的具體作戰目標。  當一個將接收君王的命令,集結部隊后,最難的就是如何去實現一個具體的作戰目標了。他要懂得什么時候該采取迂回方法,先實現別的目標,從而實現自己的最終目標。他要懂得糧草、輜重、外交、地形、向導、指揮手段等對作戰的具體影響。比如派部隊追擊百里外的敵人,可能只有十分之一的部隊能追上(或者說部隊的戰斗力會降低到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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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有三爭,天時,地利,人和.若以上三者皆得,強兵破敵如同反掌,弱兵破敵如同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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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爭第七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于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后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之金鼓;視不相見,故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金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遺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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