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小偷晚上去偷東西甚至都明偷,為什么政府方面不去好好的管制一下?

熱心網友

  政府肯定已經下決心搞好治安,但是要求警察去做每一起案件的第一發現人,是不現實的。那就要求公安機關“走群眾路線”,請市民告知治安情況,從中匯集線索、發現規律。一但發現規律,案子就容易偵破。  警察主要想知道的是:時間、地點、作案人員大致外貌、作案手段、侵害物等。作案人員本身就有自己的習慣,扒竊的不會飛車,入室盜竊的不會搶劫,搶奪的不會詐騙,在晚上干的白天很少做,甚至細致到搶老弱病殘的就不敢搶年輕的。一般是干開一行就是一行。當然,最好是在發第一起案件時就打掉?! ∈忻裰腊l生案件了,沒有報案(賊人已經供認了很多案件,但沒有報案材料,找不到事主,無法破案),卻埋怨政府不作為。這里頭有政府方面的原因,而市民不報案,也是無形中有力支援了小偷。  發現有人作案時,沒有完全的把握不要上前制止,否則傷害可能會更大。只要把情況及時轉給警察就OK了。話說回來,警察不是經常能夠馬上破案的。

熱心網友

人太多=賊多=賊的對象多

熱心網友

政府肯定已經下決心搞好治安

熱心網友

哎,有什么辦法呢?偷吧,反正我這里沒什么好拿的。

熱心網友

沒有那么腐敗吧,哪里的?

熱心網友

這問題比較難了,中國什么積極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