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注冊時不能以技術股作價,如何在工商注冊后退回技術股的股金?我愛人是電子工程師,現和人合股搞公司,在簽訂協議時與股東簽訂10%的技術股。但在工商注冊時,工商以沒有專利證書為由而不予作價,為了注冊成功,我們不得不將增加10%的資金。不知股東簽訂的協議及公司章程中注明的技術股是否可以做為依據退回?如果可以的話,又該如何操作?需要哪些資料呢?

熱心網友

一、如果(用現金出資)公司已經成立,你們必須修改協議及公司章程以資金出資不以技術出資,修改文件后你們可以把技術撤回。二、但是我估計技術撤回的可能性不大,原因為:1、技術公司可能已經掌握,無法撤回(你們的技術無法受到法律保護);2、沒有該技術公司無法運轉。所以你的技術必須留在公司,可你的權益受到損害怎么辦呢?三、只有和公司(股東)協商,1、將技術作價賣給公司(建議作價為10%股權價值),2、采用技術提成的方式獲得額外的收益(其實為分期作價)。但如果出現二中的1情況,協商的可能性難一些,如果大家還是好朋友的話應該沒問題,但如果對方無賴,估計難以協商,你們最好趁早走人。如果出現二中的2情況,并且技術也未被他人掌握,那應該協商不是問題了。

熱心網友

協議和章程不合法,當然可以撤。按正常程序成立公司,技術秘密可以作為對公司的交換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