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二分焦急! 房產公司借用員工名義向銀行貸款,破產后,員工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呢?我妹妹就職于一家比較有規模的二手房置換公司(地區不便說出),任職財務工作。一年前公司收購了一整個樓盤,未付清發展商款。我妹妹公司在購進后,將一部分馬上賣給外界的人,一部分還沒賣的不好賣的就叫自己公司的人給內部再收購,也就是以員工的私人名義來再收購,并向銀行貸款,由于評估公司是子公司,所以評估此房子多少就評多少,本來20萬的房子就評了三四十萬,老總也叫我妹妹以她的名義收購了其中一套房子,并簽署了購房合同,也到銀行那里簽了名與打了手印,但由于公司經營上失誤,面臨著破產的問題!我妹妹現十分擔心如果公司一破產,銀行就肯定會向我妹妹追討以她的名義購買的那套房子,當時,公司還與我妹妹簽了公證,內容主要是說如果我妹妹離開了,公司也不用我妹妹去簽什么字,房子已經公證委托給公司辦理所有手續了!但所有正本文件與購房合同公司都已經收回!我們現在所擔心的是:1.萬一公司破產,我妹妹將對銀行承擔還貸款的責任嗎?如果不還,會有什么責任?要知道那房子比實際價格高出一半!!2.因為我妹妹那公司還沒有付清那樓盤原開發商款項,如果公司一破產,開發商是否會向我妹妹等人追溯回款項?3.如果現在離職,需要跟公司辦理什么手續呢?(不過可能公司什么都不愿意辦理!)希望得到專業意見!十分感謝! QQ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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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問題要說很嚴重。一、從民事上看: 1、你妹妹是必須還銀行貸款,不還的話,銀行可以提起訴訟,結果十有八九你妹妹會敗訴,到時候銀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因為我國沒有個人破產制度,你妹妹得以其全家的財產作為被執行對象,但民事案件執行對個人財產,規定了自住房、生活必需品等不得執行(有具體規定);銀行不可能找不到你妹妹; 2、你妹妹不應當還欠開發商的錢,因為銀行已貸款給你妹妹,作為房價款支付給開發商;所以只有銀行來追討; 3、如想離職,當然得把相關證件取回。有條件,最好是把房子原價賣給公司;否則,有可能出其他更多問題;二、如果民事上解決不了,如象你妹妹這種情況特多,銀行大量收不回貸款,甚至有可能進入刑事程序,-----貸款詐騙,實際上本案已具備了有關要件,----虛構了房子的實際價值,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騙取銀行貸款,主觀方面,雖然不能說當時一定有不還的意思,但實際上如果還不了,問題就說不清;好在過去錢一直是由公司還,即使有詐騙罪的嫌疑,也是原來的策劃者,詐騙罪是一般主體犯,無單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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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說法,以后這樣的事情少做,只會給自己增加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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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kafar,謝謝您的建議!現在我補充問題如下:1.回答:對,購房合同是我妹妹的名字,合同是我妹妹與開發商那邊簽的!2.回答:“以我妹妹名字向銀行借款,沒有擔保人,只是拿房子抵押!3.回答:什么都沒有,公司全取回!只有偷偷復印了房產證的復印件。4.回答:沒有證明,因為都是口頭的。5.回答:一直都是公司供月供,存折是我妹妹名字,但每個月是公司供,但存折不在我妹妹手里。6.回答:如果就當是我們自己的房子,公司供不起那我們自己供,那么銀行就不追究了吧,房子欠兩邊的錢,那房子還欠著開發商的錢!一邊銀行,一邊開發商,我妹妹也沒看過跟與開發商簽的那份合同,只去簽了名,最主要是全部有關房子的事務已經公證給了公司了(公證件也是在公司那里),公司想怎么簽就怎么簽,不需要我妹他們管任何事情!*再次提出我的問題是:1.萬一公司破產,我妹妹將對銀行承擔還貸款的責任嗎?如果不還,會有什么責任?要知道那房子比實際價格高出一半!!如果銀行一直找不到她們,還要賠什么嗎? 會有什么后果?還有如果到時銀行和開發商都來追討,我們要拿出什么來對自己有理?2.因為我妹妹那公司還沒有付清那樓盤原開發商款項,如果公司一破產,開發商是否會向我妹妹等人追溯回款項?3.如果現在離職,需要跟公司辦理什么手續呢?(不過可能公司什么都不愿意辦理!)我的郵件:nhmargar@ 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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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關鍵在于你妹妹買的房產,《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寫的名字是你妹妹嗎?是的話,那房子就等于是你妹妹從你妹妹的公司購買的房產,房產權已經從那間二手公司轉移到你妹妹那里了。2、貸款是以你妹妹作為借款人,并且把房產抵押給銀行來申請貸款,當然你妹妹有還貸的義務了,然后如果是累計六個月或者是連續三個月不還款的話,銀行就有權要你一次性付清余下的本金和利息,如果你不能償還的話,就要看你當時簽借款合同時,有無擔保人,那個擔保人是誰,擔保人要負起擔保的義務,如果擔保人也不能償還,銀行就收回你所抵押的房子,然后拍賣,所得價值如果不足以償還那筆本金和利息的話,,不足部分就需要你妹妹來償還了~~~3、你妹妹手頭上有什么憑著足以證明這個房子是你妹妹所有的?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購房發票,收據,都沒有嗎?4、有無有力的證明可以說明該二手公司是強迫你妹妹或者是無權代理你妹妹去購買該物業的?5、你妹妹在這事以前是的供款情況是怎樣的?是你妹妹公司每月付供房款還是你妹妹供的?有無有力的證據證明那個實質上是你妹妹公司的物業?例如,那個供款存折雖然是以你妹妹的名義開戶的但實質上每月是你妹妹公司付款的?6、如果可以證明這是你妹妹的物業,那以后每月的供款當然就由你妹妹來支付,但是不涉及到你妹妹公司破產的問題;如果你可以證明這實質上是你妹妹公司的物業,只是你妹妹公司強迫你妹妹購買的物業,那銀行就收回物業,作為改公司的破產清算的一個部分。這些都要法院來認定,你須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