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專生(在讀),前不久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大概內容如下:北京建昊集團的懂事長(袁寶憬),用錢雇兇殺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國家捐獻495億人民幣,法院緊急改判死緩,至今還沒有執行死刑。試問“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請大家談談自己的看法,我對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極點了。【以上消息絕對真實】 問題補充:不相信的話,大家可以去查一下,我敢肯定:內容絕對真實的,是在遼陽中級人民法院判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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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從輕判處啊,不過現在說還是判死刑的啊 中國法院網訊 今天上午9時,轟動一時的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億萬富翁袁寶璟涉嫌雇兇殺人案,在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遼寧省遼陽市人袁寶璟,1992年在懷柔注冊了北京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啟動資金僅為20萬元,半年之后袁獲利200多萬元。隨后他轉向股票、債券。1994年袁寶璟離開股票市場,一口氣吞下60多家企業,成了遠近聞名的“商業奇才”,到1996年其資產達到30多個億。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寶璟懷疑在四川成都炒期貨時損失九千余萬元是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所致。汪興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劉漢,得到袁寶璟的認可。爾后,袁寶璟出資16萬元讓袁寶琦交給汪興。1997年2月1日晚9時許,受袁寶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己判刑)在四川省廣漢市向劉漢近距離連開兩槍,因未擊到劉,便逃離現場。 1997年以來因汪興多次向袁寶璟借錢未果,便開始以打電話、寫信要舉報袁寶璟的違法犯罪事實相威脅。2001年初,袁寶璟對袁寶琦提到了汪興的恐嚇威脅,袁寶琦提出:“不行找人給他辦了,花兩個錢唄。”袁寶璟表示“行”,并提供30萬元資金。袁寶琦找到袁寶福,讓他把汪興做掉。袁寶福向袁寶森提出此事,袁寶森主動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寶森持刀對從家出來的汪興后背砍一刀,隨后在二人廝打中將汪興刺數刀后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汪興之損傷為重傷。事后袁寶琦交給袁寶福人民幣9萬元。 汪興被扎傷后,不斷威脅、恐嚇袁寶璟,袁寶璟再次向袁寶琦提到此事,并說“不行就辦了他”。之后,袁寶琦對袁寶福說“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給袁寶福人民幣18萬元。袁寶福與袁寶森密謀后,并跟蹤和掌握汪經常出入地點。2003年10月4日23時許,袁寶福與袁寶森獵槍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興開門進樓時,袁寶森持槍近距離對汪連開二槍,汪當場死亡。爾后,二人逃離現場。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袁寶福無視國法,袁寶璟因懷疑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導致資金損失,伙同袁寶琦雇兇殺害劉漢未遂,又因受汪興敲詐恐嚇,而雇兇殺人,由袁寶琦、袁寶森、袁寶福具體實施殺人行為,致被害人死亡。公訴機關指控四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應予懲處。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琦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袁寶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袁寶福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付曉春經濟損失108 538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玉芳經濟損失10 000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汪曦江經濟損失5000元;四被告人互負連帶責任。 一審判決宣告后,四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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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人人當然"平等"了,只要你有錢你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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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從語法來說吧,歐美語法嚴格講究規則,也就是----法制;我們中國使用漢字,漢字重意會,沒有約定熟成,也就是----人治。你說的問題是自古以來中國官場都存在的問題,除非鬧到皇帝那,或鬧到所謂的清官的手上;人治,搞好了是福,搞不好是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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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人平等,只是一個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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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我們的地球上還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只是有一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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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西方國家都不是100%做到,何況在現在法制并不健全的我國.公平,公開,公正三原則只是人們的美好愿望與政權階級的宣傳口號,若你真的信以為真并以此來審視你所生活的社會,那我勸你先買點降壓藥為后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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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億萬富翁被判死刑難道還不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至于他是否因為獻金會被改判合法性沒有具體的規定如果參照刑法中關于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從輕的原則看并沒有不妥和違法據說該人還持有一印尼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至于瑞士銀行的存款尚未查明而且本人并未表示將款項捐獻給國家是由其受益人該犯妻子自愿捐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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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沒哪個國家實現呢!哪個國家都有不把法當回事的人!還有一點要說的是:2001年的一期講述了這么一個故事:2個老人的兒子是惡霸,橫行鄉里.老人覺得無顏面對鄉親,在夜里殺死了醉酒熟睡的兒子.后來,鄉里群眾聯名上書求情,還是沒能改變2位老人無期徒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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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我們的地球上還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只是有一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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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有那么多錢?中國首富不也才500億嗎?他前20都沒排上,怎么會有這么多,還不是法院亂說的。這就是法律,世界各國都是這樣,要不怎么叫統治階級?我們只有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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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空話,天下烏鴉一般黑!以前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現在是有錢能使磨推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