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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事局、衛生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88號)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地區的實際情況,現將2004年度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按國家統一劃定的合格標準執行,初、中級各專業、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 二、參加2004年度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的考試成績查詢,可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和聲訊服務臺(1 )。 三、2004年度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將于2004年9月下旬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上公布。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人員可上網查詢并打印“領證憑條”,持領證憑條和有關證件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 、 、 、 。 二○○四年九月八日 主題詞:人事 職稱 專業技術資格△ 通知 抄送:中央駐京有關單位 北京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4年9月8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