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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宣傳材料中誘人的“預期收益”經常在銷售人員的口中看似“未來的實際收益”。但現實是這樣嗎?正如“現房”和“期房”之間的差異,由于“開發商”的信譽不同,各種理財產品在實際兌付時也讓投資人開始認識到“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內涵究竟是多么的不同。  國債、基金、信托、人民幣理財、券商集合理財……隨著越來越多非儲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出現,各大金融機構也紛紛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最大化,以吸引投資者駐足。那么,在理財產品所明確標注的“預期收益”背后,究竟能擠出多少水分?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產品所列明的預期收益呢?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業內各方面的理財專家,發現各類產品所標注的“預期收益”的意義也不盡相同。  國債: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國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因此這種金融理財產品是一種以國家信譽作為擔保的理財產品,一般它會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適用人群: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投資起點低、收益高于一般儲蓄,且風險極低的特點,因此對于那些既不愿意承擔風險,同時又希望獲得比同期儲蓄更多收益的投資者來說,國債投資顯然是最好的投資途徑。  投資態度:在大多數國家,國債也稱為“金邊債券”,因為只要國家存在,國債的收益就應該可以按期兌現。另外,這種產品投資門檻比較低,目前門檻一般是1000元,是一種易于為廣大百姓接受的理財方式。  專家提醒:這種投資方式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差,因此投資者應該讓手中閑置資金的期限與國債的期限吻合,否則提前兌現只能采用質押的方式,會損失部分收益甚至賠進一部分本金。  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從去年開始,各家銀行開始熱衷于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購買該產品時,投資者首先要和銀行簽署一份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之后銀行將募集到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以及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的金融產品。最后在產品到期后將扣除了銀行應得收益外的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者。相對而言,由于該產品是由銀行在其中運作,因此匯集了國家風險和銀行風險。但目前在國內銀行風險是很低的,因此承諾給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基本可以完全兌現。  適用人群:如果您預期未來已經進入了加息的通道,希望通過短期的投資來規避加息的風險,同時您又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得高于儲蓄和國債,那么可以選擇這種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這種產品雖然稱為“預期收益”,但基本上投資者可以獲得的收益是固定的,也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您手中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理財方式。但隨著各大銀行競爭的加劇,許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門檻都提高到了1萬元,需要投資者量力而行。  專家提醒:與國債相近,人民幣理財產品提前變現的成本也比較高,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這種產品前一定不要只貪圖產品的收益而增加投資額度,拉長投資期限。  投資型保險: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據公開數據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分紅、投連、萬能等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險種占據了保險市場2/3的份額,因此實際上,很多保險投資者對于收益率數字的敏感性遠遠高于對保險合同里種種保障條款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險代理人的誤導,許多投資者在購買了投資型保險后都會發現與當初所承諾的預期收益不符。實際上,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傳統壽險產品預定收益率是不能超過2。5%的。許多代理人口中所承諾的分紅類產品收益是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掛鉤的,這種預期收益是在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盈利狀況產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水分。  適用人群:保險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而投資類保險產品只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選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者首先應該擁有足夠的人身壽險保障,其次由于保險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退保的損失又比較大,因此投資者應該著眼于長期投資,對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規劃。  投資態度:如果您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定的把握,那么可以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做保險投資,以提高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時的生活質量。因此投資者對于投資類保險產品的投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在短期內可能會有大宗購買計劃,就不要被廣告或者銷售人員誘人的“預期收益”打動,而應該更理智地對待這類產品。  專家提醒:如果您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粗淺,首先應該考慮購買保障型保險,而不是投資類保險。另外,在買保險前一定要細讀條款,把自己未來獲得的“固定收益”落實到條款之中。  信托: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購買信托產品時,一般信托公司會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標明在說明書之中,比如今年初發行的北國投提香草堂信托,就曾標明預期收益7%。但在理論上,這種預期收益并不代表投資者所能夠獲得的最終收益,甚至不能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但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信托計劃基本上是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的,有些比較好的信托計劃還會提前達到預期收益,從而使投資者獲得比預期更高的收益。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的信托產品出現了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比如受到德龍系牽累的金新信托,目前只兌付了50%左右。  適用人群:信托產品可以說是一種兼顧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理財產品,但這種產品一般投資起點比較高,期限也在一年以上,因此如果您有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在短期內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可以選擇這類產品。  投資態度:信托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其在收益率與安全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投資信托有一個基本常識,即信托計劃在宣傳時所標稱的年收益率只是“預期”,并不是信托計劃到期時的實際收益率,且不能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是說投資者應承擔投資的風險。  專家提醒:選擇合適的信托產品非常重要,首先應選擇有信譽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其次要了解信托計劃的設計質量、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動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財產的風險性與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能力、承受心理相適應的品種。  開放式基金: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眾多理財產品中,基金的預期收益水分最大。在2001年9月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賣以來,在短短3年多的時間里已經發展到了100余只。但在這期間,中國股市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開放式基金的預期收益率也一路下調。  記得開放式基金剛剛興起時,曾有許多基金公司將旗下的產品預期收益定在了10%以上,但記者昨天查詢了104家公開披露的基金凈值顯示,截至上月底,只有48只基金凈值在1元以上,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基金投資者都在虧本。  適用人群:開放式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適用于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投資者。另外,如果您希望自己手中的資金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變現,開放式基金不失為一種可以嘗試的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熟悉基金投資于哪些品種,基金的收費或承諾是否有優惠。選擇基金的時候不要僅僅停留在各種數據表面,也要知道基金經理人的投資風格、管理水平和增值潛力。購買基金是為了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有些基金經理人只追求短期收益,有時回報率雖高,但風險也高。  專家提醒:有些投資者買了基金后,認為反正是專家理財,從此不聞不問。這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投資者還需定期檢查自己的投資組合,基金的策略改變或業績較差,要及時剔除。  券商集合理財: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券商集合理財雖然目前剛剛露出真面目,成為理財市場的新軍,但它以新穎的運作方式和較高且穩定的收益使得其一面市便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據悉,券商集合理財基本上都是5萬元起步,有的甚至達到10萬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個承諾收益,在承諾收益的基礎上,同時享有分紅的權利。因此,這種理財方式的實際收益率一般會高于預期收益。  適用人群:除機構投資者以外,散戶中的偏愛低風險者。  投資態度: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但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托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專家提醒: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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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宣傳材料中誘人的“預期收益”經常在銷售人員的口中看似“未來的實際收益”。但現實是這樣嗎?正如“現房”和“期房”之間的差異,由于“開發商”的信譽不同,各種理財產品在實際兌付時也讓投資人開始認識到“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內涵究竟是多么的不同。  國債、基金、信托、人民幣理財、券商集合理財……隨著越來越多非儲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出現,各大金融機構也紛紛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最大化,以吸引投資者駐足。那么,在理財產品所明確標注的“預期收益”背后,究竟能擠出多少水分?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產品所列明的預期收益呢?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業內各方面的理財專家,發現各類產品所標注的“預期收益”的意義也不盡相同。  國債: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國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因此這種金融理財產品是一種以國家信譽作為擔保的理財產品,一般它會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適用人群: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投資起點低、收益高于一般儲蓄,且風險極低的特點,因此對于那些既不愿意承擔風險,同時又希望獲得比同期儲蓄更多收益的投資者來說,國債投資顯然是最好的投資途徑。  投資態度:在大多數國家,國債也稱為“金邊債券”,因為只要國家存在,國債的收益就應該可以按期兌現。另外,這種產品投資門檻比較低,目前門檻一般是1000元,是一種易于為廣大百姓接受的理財方式。  專家提醒:這種投資方式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差,因此投資者應該讓手中閑置資金的期限與國債的期限吻合,否則提前兌現只能采用質押的方式,會損失部分收益甚至賠進一部分本金。  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從去年開始,各家銀行開始熱衷于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購買該產品時,投資者首先要和銀行簽署一份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之后銀行將募集到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以及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的金融產品。最后在產品到期后將扣除了銀行應得收益外的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者。相對而言,由于該產品是由銀行在其中運作,因此匯集了國家風險和銀行風險。但目前在國內銀行風險是很低的,因此承諾給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基本可以完全兌現。  適用人群:如果您預期未來已經進入了加息的通道,希望通過短期的投資來規避加息的風險,同時您又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得高于儲蓄和國債,那么可以選擇這種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這種產品雖然稱為“預期收益”,但基本上投資者可以獲得的收益是固定的,也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您手中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理財方式。但隨著各大銀行競爭的加劇,許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門檻都提高到了1萬元,需要投資者量力而行。  專家提醒:與國債相近,人民幣理財產品提前變現的成本也比較高,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這種產品前一定不要只貪圖產品的收益而增加投資額度,拉長投資期限。  投資型保險: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據公開數據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分紅、投連、萬能等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險種占據了保險市場2/3的份額,因此實際上,很多保險投資者對于收益率數字的敏感性遠遠高于對保險合同里種種保障條款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險代理人的誤導,許多投資者在購買了投資型保險后都會發現與當初所承諾的預期收益不符。實際上,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傳統壽險產品預定收益率是不能超過2。5%的。許多代理人口中所承諾的分紅類產品收益是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掛鉤的,這種預期收益是在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盈利狀況產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水分。  適用人群:保險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而投資類保險產品只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選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者首先應該擁有足夠的人身壽險保障,其次由于保險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退保的損失又比較大,因此投資者應該著眼于長期投資,對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規劃。  投資態度:如果您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定的把握,那么可以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做保險投資,以提高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時的生活質量。因此投資者對于投資類保險產品的投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在短期內可能會有大宗購買計劃,就不要被廣告或者銷售人員誘人的“預期收益”打動,而應該更理智地對待這類產品。  專家提醒:如果您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粗淺,首先應該考慮購買保障型保險,而不是投資類保險。另外,在買保險前一定要細讀條款,把自己未來獲得的“固定收益”落實到條款之中。  信托: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購買信托產品時,一般信托公司會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標明在說明書之中,比如今年初發行的北國投提香草堂信托,就曾標明預期收益7%。但在理論上,這種預期收益并不代表投資者所能夠獲得的最終收益,甚至不能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但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信托計劃基本上是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的,有些比較好的信托計劃還會提前達到預期收益,從而使投資者獲得比預期更高的收益。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的信托產品出現了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比如受到德龍系牽累的金新信托,目前只兌付了50%左右。  適用人群:信托產品可以說是一種兼顧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理財產品,但這種產品一般投資起點比較高,期限也在一年以上,因此如果您有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在短期內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可以選擇這類產品。  投資態度:信托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其在收益率與安全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投資信托有一個基本常識,即信托計劃在宣傳時所標稱的年收益率只是“預期”,并不是信托計劃到期時的實際收益率,且不能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是說投資者應承擔投資的風險。  專家提醒:選擇合適的信托產品非常重要,首先應選擇有信譽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其次要了解信托計劃的設計質量、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動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財產的風險性與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能力、承受心理相適應的品種。  開放式基金: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眾多理財產品中,基金的預期收益水分最大。在2001年9月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賣以來,在短短3年多的時間里已經發展到了100余只。但在這期間,中國股市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開放式基金的預期收益率也一路下調。  記得開放式基金剛剛興起時,曾有許多基金公司將旗下的產品預期收益定在了10%以上,但記者昨天查詢了104家公開披露的基金凈值顯示,截至上月底,只有48只基金凈值在1元以上,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基金投資者都在虧本。  適用人群:開放式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適用于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投資者。另外,如果您希望自己手中的資金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變現,開放式基金不失為一種可以嘗試的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熟悉基金投資于哪些品種,基金的收費或承諾是否有優惠。選擇基金的時候不要僅僅停留在各種數據表面,也要知道基金經理人的投資風格、管理水平和增值潛力。購買基金是為了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有些基金經理人只追求短期收益,有時回報率雖高,但風險也高。  專家提醒:有些投資者買了基金后,認為反正是專家理財,從此不聞不問。這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投資者還需定期檢查自己的投資組合,基金的策略改變或業績較差,要及時剔除。  券商集合理財: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券商集合理財雖然目前剛剛露出真面目,成為理財市場的新軍,但它以新穎的運作方式和較高且穩定的收益使得其一面市便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據悉,券商集合理財基本上都是5萬元起步,有的甚至達到10萬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個承諾收益,在承諾收益的基礎上,同時享有分紅的權利。因此,這種理財方式的實際收益率一般會高于預期收益。  適用人群:除機構投資者以外,散戶中的偏愛低風險者。  投資態度: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但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托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專家提醒: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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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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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宣傳材料中誘人的“預期收益”經常在銷售人員的口中看似“未來的實際收益”。但現實是這樣嗎?正如“現房”和“期房”之間的差異,由于“開發商”的信譽不同,各種理財產品在實際兌付時也讓投資人開始認識到“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內涵究竟是多么的不同。  國債、基金、信托、人民幣理財、券商集合理財……隨著越來越多非儲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出現,各大金融機構也紛紛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最大化,以吸引投資者駐足。那么,在理財產品所明確標注的“預期收益”背后,究竟能擠出多少水分?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產品所列明的預期收益呢?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業內各方面的理財專家,發現各類產品所標注的“預期收益”的意義也不盡相同。  國債: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國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因此這種金融理財產品是一種以國家信譽作為擔保的理財產品,一般它會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適用人群: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投資起點低、收益高于一般儲蓄,且風險極低的特點,因此對于那些既不愿意承擔風險,同時又希望獲得比同期儲蓄更多收益的投資者來說,國債投資顯然是最好的投資途徑。  投資態度:在大多數國家,國債也稱為“金邊債券”,因為只要國家存在,國債的收益就應該可以按期兌現。另外,這種產品投資門檻比較低,目前門檻一般是1000元,是一種易于為廣大百姓接受的理財方式。  專家提醒:這種投資方式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差,因此投資者應該讓手中閑置資金的期限與國債的期限吻合,否則提前兌現只能采用質押的方式,會損失部分收益甚至賠進一部分本金。  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從去年開始,各家銀行開始熱衷于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購買該產品時,投資者首先要和銀行簽署一份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之后銀行將募集到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以及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的金融產品。最后在產品到期后將扣除了銀行應得收益外的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者。相對而言,由于該產品是由銀行在其中運作,因此匯集了國家風險和銀行風險。但目前在國內銀行風險是很低的,因此承諾給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基本可以完全兌現。  適用人群:如果您預期未來已經進入了加息的通道,希望通過短期的投資來規避加息的風險,同時您又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得高于儲蓄和國債,那么可以選擇這種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這種產品雖然稱為“預期收益”,但基本上投資者可以獲得的收益是固定的,也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您手中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理財方式。但隨著各大銀行競爭的加劇,許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門檻都提高到了1萬元,需要投資者量力而行。  專家提醒:與國債相近,人民幣理財產品提前變現的成本也比較高,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這種產品前一定不要只貪圖產品的收益而增加投資額度,拉長投資期限。  投資型保險: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據公開數據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分紅、投連、萬能等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險種占據了保險市場2/3的份額,因此實際上,很多保險投資者對于收益率數字的敏感性遠遠高于對保險合同里種種保障條款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險代理人的誤導,許多投資者在購買了投資型保險后都會發現與當初所承諾的預期收益不符。實際上,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傳統壽險產品預定收益率是不能超過2。5%的。許多代理人口中所承諾的分紅類產品收益是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掛鉤的,這種預期收益是在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盈利狀況產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水分。  適用人群:保險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而投資類保險產品只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選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者首先應該擁有足夠的人身壽險保障,其次由于保險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退保的損失又比較大,因此投資者應該著眼于長期投資,對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規劃。  投資態度:如果您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定的把握,那么可以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做保險投資,以提高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時的生活質量。因此投資者對于投資類保險產品的投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在短期內可能會有大宗購買計劃,就不要被廣告或者銷售人員誘人的“預期收益”打動,而應該更理智地對待這類產品。  專家提醒:如果您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粗淺,首先應該考慮購買保障型保險,而不是投資類保險。另外,在買保險前一定要細讀條款,把自己未來獲得的“固定收益”落實到條款之中。  信托: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購買信托產品時,一般信托公司會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標明在說明書之中,比如今年初發行的北國投提香草堂信托,就曾標明預期收益7%。但在理論上,這種預期收益并不代表投資者所能夠獲得的最終收益,甚至不能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但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信托計劃基本上是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的,有些比較好的信托計劃還會提前達到預期收益,從而使投資者獲得比預期更高的收益。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的信托產品出現了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比如受到德龍系牽累的金新信托,目前只兌付了50%左右。  適用人群:信托產品可以說是一種兼顧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理財產品,但這種產品一般投資起點比較高,期限也在一年以上,因此如果您有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在短期內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可以選擇這類產品。  投資態度:信托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其在收益率與安全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投資信托有一個基本常識,即信托計劃在宣傳時所標稱的年收益率只是“預期”,并不是信托計劃到期時的實際收益率,且不能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是說投資者應承擔投資的風險。  專家提醒:選擇合適的信托產品非常重要,首先應選擇有信譽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其次要了解信托計劃的設計質量、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動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財產的風險性與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能力、承受心理相適應的品種。  開放式基金: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眾多理財產品中,基金的預期收益水分最大。在2001年9月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賣以來,在短短3年多的時間里已經發展到了100余只。但在這期間,中國股市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開放式基金的預期收益率也一路下調。  記得開放式基金剛剛興起時,曾有許多基金公司將旗下的產品預期收益定在了10%以上,但記者昨天查詢了104家公開披露的基金凈值顯示,截至上月底,只有48只基金凈值在1元以上,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基金投資者都在虧本。  適用人群:開放式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適用于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投資者。另外,如果您希望自己手中的資金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變現,開放式基金不失為一種可以嘗試的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熟悉基金投資于哪些品種,基金的收費或承諾是否有優惠。選擇基金的時候不要僅僅停留在各種數據表面,也要知道基金經理人的投資風格、管理水平和增值潛力。購買基金是為了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有些基金經理人只追求短期收益,有時回報率雖高,但風險也高。  專家提醒:有些投資者買了基金后,認為反正是專家理財,從此不聞不問。這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投資者還需定期檢查自己的投資組合,基金的策略改變或業績較差,要及時剔除。  券商集合理財: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券商集合理財雖然目前剛剛露出真面目,成為理財市場的新軍,但它以新穎的運作方式和較高且穩定的收益使得其一面市便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據悉,券商集合理財基本上都是5萬元起步,有的甚至達到10萬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個承諾收益,在承諾收益的基礎上,同時享有分紅的權利。因此,這種理財方式的實際收益率一般會高于預期收益。  適用人群:除機構投資者以外,散戶中的偏愛低風險者。  投資態度: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但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托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專家提醒: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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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宣傳材料中誘人的“預期收益”經常在銷售人員的口中看似“未來的實際收益”。但現實是這樣嗎?正如“現房”和“期房”之間的差異,由于“開發商”的信譽不同,各種理財產品在實際兌付時也讓投資人開始認識到“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內涵究竟是多么的不同。  國債、基金、信托、人民幣理財、券商集合理財……隨著越來越多非儲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出現,各大金融機構也紛紛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最大化,以吸引投資者駐足。那么,在理財產品所明確標注的“預期收益”背后,究竟能擠出多少水分?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產品所列明的預期收益呢?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業內各方面的理財專家,發現各類產品所標注的“預期收益”的意義也不盡相同。  國債: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國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因此這種金融理財產品是一種以國家信譽作為擔保的理財產品,一般它會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適用人群: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投資起點低、收益高于一般儲蓄,且風險極低的特點,因此對于那些既不愿意承擔風險,同時又希望獲得比同期儲蓄更多收益的投資者來說,國債投資顯然是最好的投資途徑。  投資態度:在大多數國家,國債也稱為“金邊債券”,因為只要國家存在,國債的收益就應該可以按期兌現。另外,這種產品投資門檻比較低,目前門檻一般是1000元,是一種易于為廣大百姓接受的理財方式。  專家提醒:這種投資方式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差,因此投資者應該讓手中閑置資金的期限與國債的期限吻合,否則提前兌現只能采用質押的方式,會損失部分收益甚至賠進一部分本金。  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從去年開始,各家銀行開始熱衷于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購買該產品時,投資者首先要和銀行簽署一份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之后銀行將募集到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以及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的金融產品。最后在產品到期后將扣除了銀行應得收益外的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者。相對而言,由于該產品是由銀行在其中運作,因此匯集了國家風險和銀行風險。但目前在國內銀行風險是很低的,因此承諾給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基本可以完全兌現。  適用人群:如果您預期未來已經進入了加息的通道,希望通過短期的投資來規避加息的風險,同時您又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得高于儲蓄和國債,那么可以選擇這種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這種產品雖然稱為“預期收益”,但基本上投資者可以獲得的收益是固定的,也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您手中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理財方式。但隨著各大銀行競爭的加劇,許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門檻都提高到了1萬元,需要投資者量力而行。  專家提醒:與國債相近,人民幣理財產品提前變現的成本也比較高,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這種產品前一定不要只貪圖產品的收益而增加投資額度,拉長投資期限。  投資型保險: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據公開數據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分紅、投連、萬能等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險種占據了保險市場2/3的份額,因此實際上,很多保險投資者對于收益率數字的敏感性遠遠高于對保險合同里種種保障條款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險代理人的誤導,許多投資者在購買了投資型保險后都會發現與當初所承諾的預期收益不符。實際上,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傳統壽險產品預定收益率是不能超過2。5%的。許多代理人口中所承諾的分紅類產品收益是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掛鉤的,這種預期收益是在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盈利狀況產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水分。  適用人群:保險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而投資類保險產品只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選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者首先應該擁有足夠的人身壽險保障,其次由于保險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退保的損失又比較大,因此投資者應該著眼于長期投資,對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規劃。  投資態度:如果您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定的把握,那么可以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做保險投資,以提高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時的生活質量。因此投資者對于投資類保險產品的投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在短期內可能會有大宗購買計劃,就不要被廣告或者銷售人員誘人的“預期收益”打動,而應該更理智地對待這類產品。  專家提醒:如果您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粗淺,首先應該考慮購買保障型保險,而不是投資類保險。另外,在買保險前一定要細讀條款,把自己未來獲得的“固定收益”落實到條款之中。  信托: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購買信托產品時,一般信托公司會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標明在說明書之中,比如今年初發行的北國投提香草堂信托,就曾標明預期收益7%。但在理論上,這種預期收益并不代表投資者所能夠獲得的最終收益,甚至不能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但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信托計劃基本上是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的,有些比較好的信托計劃還會提前達到預期收益,從而使投資者獲得比預期更高的收益。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的信托產品出現了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比如受到德龍系牽累的金新信托,目前只兌付了50%左右。  適用人群:信托產品可以說是一種兼顧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理財產品,但這種產品一般投資起點比較高,期限也在一年以上,因此如果您有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在短期內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可以選擇這類產品。  投資態度:信托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其在收益率與安全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投資信托有一個基本常識,即信托計劃在宣傳時所標稱的年收益率只是“預期”,并不是信托計劃到期時的實際收益率,且不能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是說投資者應承擔投資的風險。  專家提醒:選擇合適的信托產品非常重要,首先應選擇有信譽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其次要了解信托計劃的設計質量、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動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財產的風險性與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能力、承受心理相適應的品種。  開放式基金: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眾多理財產品中,基金的預期收益水分最大。在2001年9月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賣以來,在短短3年多的時間里已經發展到了100余只。但在這期間,中國股市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開放式基金的預期收益率也一路下調。  記得開放式基金剛剛興起時,曾有許多基金公司將旗下的產品預期收益定在了10%以上,但記者昨天查詢了104家公開披露的基金凈值顯示,截至上月底,只有48只基金凈值在1元以上,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基金投資者都在虧本。  適用人群:開放式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適用于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投資者。另外,如果您希望自己手中的資金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變現,開放式基金不失為一種可以嘗試的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熟悉基金投資于哪些品種,基金的收費或承諾是否有優惠。選擇基金的時候不要僅僅停留在各種數據表面,也要知道基金經理人的投資風格、管理水平和增值潛力。購買基金是為了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有些基金經理人只追求短期收益,有時回報率雖高,但風險也高。  專家提醒:有些投資者買了基金后,認為反正是專家理財,從此不聞不問。這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投資者還需定期檢查自己的投資組合,基金的策略改變或業績較差,要及時剔除。  券商集合理財: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券商集合理財雖然目前剛剛露出真面目,成為理財市場的新軍,但它以新穎的運作方式和較高且穩定的收益使得其一面市便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據悉,券商集合理財基本上都是5萬元起步,有的甚至達到10萬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個承諾收益,在承諾收益的基礎上,同時享有分紅的權利。因此,這種理財方式的實際收益率一般會高于預期收益。  適用人群:除機構投資者以外,散戶中的偏愛低風險者。  投資態度: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但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托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專家提醒: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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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宣傳材料中誘人的“預期收益”經常在銷售人員的口中看似“未來的實際收益”。但現實是這樣嗎?正如“現房”和“期房”之間的差異,由于“開發商”的信譽不同,各種理財產品在實際兌付時也讓投資人開始認識到“預期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內涵究竟是多么的不同。  國債、基金、信托、人民幣理財、券商集合理財……隨著越來越多非儲蓄類金融理財產品的出現,各大金融機構也紛紛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最大化,以吸引投資者駐足。那么,在理財產品所明確標注的“預期收益”背后,究竟能擠出多少水分?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些五花八門的金融產品所列明的預期收益呢?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業內各方面的理財專家,發現各類產品所標注的“預期收益”的意義也不盡相同。  國債: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國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因此這種金融理財產品是一種以國家信譽作為擔保的理財產品,一般它會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適用人群:這種投資方式具有投資起點低、收益高于一般儲蓄,且風險極低的特點,因此對于那些既不愿意承擔風險,同時又希望獲得比同期儲蓄更多收益的投資者來說,國債投資顯然是最好的投資途徑。  投資態度:在大多數國家,國債也稱為“金邊債券”,因為只要國家存在,國債的收益就應該可以按期兌現。另外,這種產品投資門檻比較低,目前門檻一般是1000元,是一種易于為廣大百姓接受的理財方式。  專家提醒:這種投資方式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差,因此投資者應該讓手中閑置資金的期限與國債的期限吻合,否則提前兌現只能采用質押的方式,會損失部分收益甚至賠進一部分本金。  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從去年開始,各家銀行開始熱衷于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在購買該產品時,投資者首先要和銀行簽署一份承諾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之后銀行將募集到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投資,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以及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的金融產品。最后在產品到期后將扣除了銀行應得收益外的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者。相對而言,由于該產品是由銀行在其中運作,因此匯集了國家風險和銀行風險。但目前在國內銀行風險是很低的,因此承諾給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基本可以完全兌現。  適用人群:如果您預期未來已經進入了加息的通道,希望通過短期的投資來規避加息的風險,同時您又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獲得高于儲蓄和國債,那么可以選擇這種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這種產品雖然稱為“預期收益”,但基本上投資者可以獲得的收益是固定的,也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您手中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理財方式。但隨著各大銀行競爭的加劇,許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門檻都提高到了1萬元,需要投資者量力而行。  專家提醒:與國債相近,人民幣理財產品提前變現的成本也比較高,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這種產品前一定不要只貪圖產品的收益而增加投資額度,拉長投資期限。  投資型保險: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據公開數據統計,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分紅、投連、萬能等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險種占據了保險市場2/3的份額,因此實際上,很多保險投資者對于收益率數字的敏感性遠遠高于對保險合同里種種保障條款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險代理人的誤導,許多投資者在購買了投資型保險后都會發現與當初所承諾的預期收益不符。實際上,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傳統壽險產品預定收益率是不能超過2。5%的。許多代理人口中所承諾的分紅類產品收益是與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掛鉤的,這種預期收益是在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盈利狀況產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水分。  適用人群:保險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而投資類保險產品只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選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者首先應該擁有足夠的人身壽險保障,其次由于保險的投資期限比較長,退保的損失又比較大,因此投資者應該著眼于長期投資,對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規劃。  投資態度:如果您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定的把握,那么可以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來做保險投資,以提高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時的生活質量。因此投資者對于投資類保險產品的投入一定要慎重,如果在短期內可能會有大宗購買計劃,就不要被廣告或者銷售人員誘人的“預期收益”打動,而應該更理智地對待這類產品。  專家提醒:如果您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粗淺,首先應該考慮購買保障型保險,而不是投資類保險。另外,在買保險前一定要細讀條款,把自己未來獲得的“固定收益”落實到條款之中。  信托: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購買信托產品時,一般信托公司會將產品的預期收益標明在說明書之中,比如今年初發行的北國投提香草堂信托,就曾標明預期收益7%。但在理論上,這種預期收益并不代表投資者所能夠獲得的最終收益,甚至不能保證投資者的本金安全。  但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信托計劃基本上是可以實現預期收益的,有些比較好的信托計劃還會提前達到預期收益,從而使投資者獲得比預期更高的收益。目前為止,只有極少數的信托產品出現了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比如受到德龍系牽累的金新信托,目前只兌付了50%左右。  適用人群:信托產品可以說是一種兼顧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理財產品,但這種產品一般投資起點比較高,期限也在一年以上,因此如果您有比較充裕的閑置資金,在短期內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可以選擇這類產品。  投資態度:信托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其在收益率與安全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投資信托有一個基本常識,即信托計劃在宣傳時所標稱的年收益率只是“預期”,并不是信托計劃到期時的實際收益率,且不能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是說投資者應承擔投資的風險。  專家提醒:選擇合適的信托產品非常重要,首先應選擇有信譽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其次要了解信托計劃的設計質量、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動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財產的風險性與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能力、承受心理相適應的品種。  開放式基金: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在眾多理財產品中,基金的預期收益水分最大。在2001年9月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開賣以來,在短短3年多的時間里已經發展到了100余只。但在這期間,中國股市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開放式基金的預期收益率也一路下調。  記得開放式基金剛剛興起時,曾有許多基金公司將旗下的產品預期收益定在了10%以上,但記者昨天查詢了104家公開披露的基金凈值顯示,截至上月底,只有48只基金凈值在1元以上,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基金投資者都在虧本。  適用人群:開放式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適用于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投資者。另外,如果您希望自己手中的資金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變現,開放式基金不失為一種可以嘗試的投資渠道。  投資態度:熟悉基金投資于哪些品種,基金的收費或承諾是否有優惠。選擇基金的時候不要僅僅停留在各種數據表面,也要知道基金經理人的投資風格、管理水平和增值潛力。購買基金是為了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有些基金經理人只追求短期收益,有時回報率雖高,但風險也高。  專家提醒:有些投資者買了基金后,認為反正是專家理財,從此不聞不問。這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投資者還需定期檢查自己的投資組合,基金的策略改變或業績較差,要及時剔除。  券商集合理財: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券商集合理財雖然目前剛剛露出真面目,成為理財市場的新軍,但它以新穎的運作方式和較高且穩定的收益使得其一面市便受到投資者的關注。  據悉,券商集合理財基本上都是5萬元起步,有的甚至達到10萬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個承諾收益,在承諾收益的基礎上,同時享有分紅的權利。因此,這種理財方式的實際收益率一般會高于預期收益。  適用人群:除機構投資者以外,散戶中的偏愛低風險者。  投資態度: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但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托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  專家提醒:券商集合理財一般規定有1年的封閉期,因此如果您選擇在封閉期內贖回,可能就難以獲得最初的預期收益。此外,選擇這種產品前應對券商的操作能力和資質有一定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