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國有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有何區別,國有劃撥土地的房產證與出讓的房產證有何區別,當需要拆遷的時候,政府對二者的補償上有什么不同。另外現在我這里的外界盛傳要交土地稅,這個土地稅怎么個交法?是專收土地證為劃撥的嗎?把土地證轉成出讓后就能免交了嗎?

熱心網友

一般房改房屬于國家劃撥的土地,商品房屬于出讓的土地,土地使用稅是城市、鎮政府以上地區(不含農村)商業、辦公用房才繳納,個人住宅不繳納,不論劃撥、出讓都不交。可以下載土地使用稅的條例看看,注意有的地方把鄉改成鎮就是為了多收稅。

熱心網友

劃撥是無償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是有償取得。拆遷是否有區別要看當地的具體規定,土地稅暫時沒有聽說開征,劃撥的土地也不大可能轉成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