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遺留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筑,是指1999年3月5日以前違反規劃、土地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非法占用土地興建的工業、交通、能源等項目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