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屬于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在建工程的轉讓需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二)取得建筑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三)除付清地價款外,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已達到工程款預算投資總額的25%以上,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四)土地使用權未抵押、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