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個案例,一位專家說如果可以把曖昧的短信收集起來的話,這個也可以做為性騷擾的證據.我實在納悶,如果那一天,我們的女朋友或男朋友,拿著以前我們發的曖昧的短信跟我們說,你不答應,我就告你性騷擾.我想,到時候手機短信也該哭泣了! 朋友們,你們說,這個可以做為性騷擾的證據嗎??????
熱心網友
lantian3876 說的不妥.法律講的是程序.一切按程序辦.只要在有效追溯期內,就可以作為證據.什么當時關系好,也是無用的話.比如,一個女的與一個男的發生性關系.當時是自愿的.后來由于某種原因告男的強奸,并拿出有精液的內褲作證,那么這個男的就完了,強奸罪吃定了.法律才不管當時愿不愿意呢,你又拿不出任何證據!
熱心網友
可以
熱心網友
那些短信有時間吧 你只需說你們是戀愛關系存在時發的即可
熱心網友
不能
熱心網友
是啊但是你怕什么啊你們的關系事實存在,會調查清楚的別擔心刀子人人有,擔不是每個都是殺人工具
熱心網友
應該可以的。但現在的法律沒這樣的規定。還是處于空白。
熱心網友
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畢竟戀愛時的甜言蜜語與性騷擾時的胡言亂語不是同一回事,再怎樣,戀人分手后也不會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的,即使提交了也足以采納呀
熱心網友
性騷擾又怎么樣?現在沒有處罰條例!
熱心網友
可以呀 但是這只是證據鏈的一個,還要其它的證據來證明性騷擾的行為
熱心網友
現在關于什么是性騷擾,國家的法律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短信還不能作為斷定的依據(到底是兩情相悅的調情,還是惡意的騷擾,很難界定)。
熱心網友
說不定呀
熱心網友
不可以吧。
熱心網友
我覺得要看發信者的主觀意圖,如果他或她只是發給你共享一下,有必要認證定罪嗎?你不喜歡這個給他或她提個醒兒就是了.
熱心網友
是啊,這世道越來變的叫人不認識了!我覺得不能做為證據
熱心網友
你不用擔心.因為當時有當時的情況,那時你們關系好,可以開玩笑,雙方都不在意.現在你們如果關系不好了,對方以此相要挾,時過境遷,誰也不會把這認定為證據.再說了,如果誰有此心長時間把這個保留以便將來作為證據要挾對方,那此人心術不正,絕對不可交,你如果交了這種人,只能怪你交友不慎.
熱心網友
我認為不能主要是什么是性騷擾無法界定!曖昧不等于性騷擾
熱心網友
世風日下,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