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我們從中行購買匯聚寶, 最長5年,利息8%, 可是銀行這兩天通知,如果擔心美圓貶值可以提前贖回,但是銀行只付本金的88%, 否則繼續, 但是到時1美圓等于多少人民幣,不能保證.我要贖回嗎?12%的損失實在太大了.
熱心網友
本人認為不要贖回。一是因為12%的損失太大,還有從2004年2月至今的利息也賠進去了;二是最近美元兌人民幣有幾次已到8元以下,處于歷史低點。就算繼續下降,下降12%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三是目前人民幣理財市場不景氣,高于8%的收益率的產品還是不容易找到的,五年國債也就3.62%.不過投資的主意主要是自己拿,別人的意見只能供參考而已。
熱心網友
銀行的真實目的是其理財產品可能達不到先前約定的收益,為了減少對付您收益帶來的損失而提出該建議,您解除合同當然受損失的是自己.按國內現在宏觀經濟狀況看,外貿已全面走軟,人民幣兌美圓升值空間不大,因為人民幣走強將嚴重損害國內經濟的發展
熱心網友
理財產品,一般沒有特殊情況,就要持有到期,風險也不會大,而提前終止合同將有重點損失,建議不要提前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