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司法、督察,檢察的各自積能系什么?哪一個的職權更大一些?
熱心網友
你問的這個問題不恰當,舉個例子,如果有人問你一個人、一只狗、一朵花那個漂亮,你怎么回答阿~~!三個根本不是在一個領域可以比較的,不過,我還是簡單介紹一下司法(機關)、(警務)督察、檢察(機關)這三個概念。司法機關是和行政機關、立法機關相對的一個概念,所謂三權分立,就是指的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要由三個不同的機關執行。具體到我國,所謂司法機關,從廣義上講包括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檢法),狹義上僅指檢察院和法院。通過以上介紹,你應該明白,司法機關并不是指的一個機關,而是若干的機關,也就是憲法賦予司法權的機關就是司法機關。督察,在行政領域一般指的是“警務督察”,也即是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進行現場督察的人員,說白了,就是專門監督公安局和警察的機構。警務督察如果發現了有警察出現輕微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可以提出對警察進行處罰,處罰方式從輕到重不同:比如有訓戒、禁閉、脫崗等等~~檢察機關,也就叫人民檢察院,是司法機關之一,具體來說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檢察院和專門檢察院的工作,上級檢察院領導下級檢察院的工作。各級檢察院向同級的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負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不知道我這么解釋你明白沒有,至于說誰的職權大,這個沒有可比性~如果真的要比的話,也只能將警務督察和檢察院進行以下不很恰當的比較:警務督察的頂頭上司是公安部,檢察院的頂頭上司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類比行政級別相當于國務院總理或副總理,應該比公安部部長要高。 。
熱心網友
你說錯了!不是司法、督察,檢察是公,檢,法3者!這3者是互相監督,互相制約!而且辦案子是一級轉給一級的。比如說,逮捕,是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法院,申請對某人逮捕!公安只有拘留等強制措施、
熱心網友
一、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和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對于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對于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對于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并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對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對于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底稿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業務。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 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法紀檢察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偵查等工作。 4、審查逮捕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大同小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全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審查起訴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 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獲、起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 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 訴等工作。 8、檢察技術部門 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撮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理證并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紀檢監察部門 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并進行查處等工作。 司法部門職能(一) 貫徹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二)協調、督促各鎮、開發區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三)研究制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四)指導、管理、監督全市的法律服務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的工作;承擔社會法律咨詢機構的審核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注銷的審核登記和年檢工作。(五)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務和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六)管理、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工作,協調和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指導全市司法助理員和基層司法所工作。(七)歸口管理江陰市律師協會、江陰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八)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參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處罰、國家賠償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 和涉港、澳、臺工作,開展政府和民間的法律交流與合作。(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學教育、計劃、財務、物資裝備和內部審計等工作。(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對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督察,在行政領域一般指的是“警務督察”,也即是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進行現場督察的人員,說白了,就是專門監督公安局和警察的機構。警務督察如果發現了有警察出現輕微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可以提出對警察進行處罰,處罰方式從輕到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