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手里有一個郵政儲蓄存折,北京市用戶,一直想清戶,因相應的儲蓄卡丟失了,密碼也忘記了,2004年11月14日辦理了卡及密碼雙掛失手續,并交了10元的掛失手續費,掛失期滿后,2004年12月12日帶齊證件到原開戶局辦理清戶手續,結果辦理不了,聽業務員說原因是郵局系統升級了,升級前辦理的雙掛用戶要辦理掛失事項變更手續,并需交納10元相應手續費,并要等該變更事項期滿后(7天),再到原開戶局辦理清戶手續。對此制度我實在不理解,已經辦理完了掛失手續,僅僅因為郵局系統升級,還要重新辦理掛失而且還要再交一遍手續費而且還要再等7天,這合理嗎,進一步問,這合法嗎?與業務員溝通近2個小時沒有結果,因不想再交一遍掛失手續費,回去后難平心中的氣憤,發給大家評評這事。
熱心網友
無論讓誰評理,都會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并且很有可能已經達到違法程度了!對于“2004年12月12日帶齊證件到原開戶局辦理清戶手續,結果辦理不了,聽業務員說原因是郵局系統升級了”這句話,我個人猜測認為,這是儲蓄人員的幌子,實際上是為了繼續保留客戶存款,以達到個人的提成利益罷了!我的建議是,如果您的帳戶中,存款不是很多,你可以放棄。如果您的郵政存折的密碼,你記得,那么可以憑存折及存折密碼,到北京市任意一家郵政儲蓄所,辦理取款手續,可以只留1元錢在里頭,其它的錢均可以全部取出,自己將存折銷毀。然后,找一家可以信賴的金融機構為自己服務!
熱心網友
這就是官僚主義作風,這也是郵政業務日益萎縮的原因。可以直接去找郵局的局長要個說法,不行就找更高級的官員,應該有官員的素質比較高,會妥善處理的。他們都不理,就算了,給多10元,取出錢后,幫他們做廣告,讓全中國的人都知道他們的無理行徑,把郵局、營業員、全部官員的名字都搬上網,讓他們提高知名度,你花10元幫他們提高知名度,想必他們還要感謝你哪!!至于此后他們還有沒有生意做,讓他們自己去垂死掙扎吧。
熱心網友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沒地方說理去,如果真是因變更而收費,其實可以了解一下相關的規定。有的話沒辦法,沒有的話,就只好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