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一年半,有一個5個月大的女兒。我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要求我再生一個男孩,我不同意,于是大吵一架,他就在我生完孩子第十天時,把我和女兒趕走了。并且不聞不問。現在我住在我父母家。我和他都在事業單位上班,收入相同;房子是婚前半年買的二手房,房屋交易協議上是他的名字。實際上有1/2的錢是我出的。當初賣房時他說辦理房產證時要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但是一直到現在也未辦理過戶手續。而且他的同事告訴我他在偷偷賣房,現已被我揭露。我工作很忙,我的父母身體不太好,病退在家。他工作較清閑,他父母是鄉下的,身體沒有病。我咨詢律師是否可以告他虐待,但是律師說取證困難,而且他很狡猾。他不要女兒,但我希望法院能把女兒判給他。于是律師讓我等他先起訴。但是我一天都不想多等了。現在我要離婚,有誰知道離婚后,女兒會判給誰?房子呢?
熱心網友
你去找他,要他跟你一起去辦理過戶手續.而且房產證上要寫上你和他的名字,如果他想賣房,有一半的錢應該給你,離婚以后你可以跟他商量小孩由誰撫養,如果你撫養,你可以找他要小孩的撫養費教育費,可以一次性給清,也可以按月給,這就看你們商量的結果了.現在緊急的是怕他把房子賣了一個人獨吞了賣房子的錢,所以你要找到他去辦理過戶手續,一定要寫上你和他是共有的房屋.
熱心網友
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而放棄自己的權利, 要果敢并講策略, 既然你知道他是怎樣的人。屬于你的就該屬于你! 不過撫養孩子是你們雙方的義務! 孩子是無辜的, 在你的培養下, 她還會是可愛的和成為對社會有用的!請 理智, 堅強些。祝好!
熱心網友
上面說得都?Γ?槭顫N?M『⑴薪o他呢?他本?砭筒幌?g你小孩,你想判給他後,他??λ?幔磕氵?是自已?е桑湊慘?狃B費
熱心網友
這樣的男人早就應該離開了!在法律上,房子的一半是你的,你撫養孩子,他也得出撫養費。在離婚這一點上,他是過失方,你可以向他索賠的!
熱心網友
相信法律是公證的,房子有你的一半,女兒就是給你也得他出錢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