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認識到現在五年半了,戀愛到現在也快四年了,先是我畢業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工作,才兩個月,為了他,我回來了,剛開始拿著原來十分之一的工資,我們就這樣艱難的經營我們的愛情,后來,我想要房子,因為我想我們能在一起,為里等他爸和別人定的那套房子,為了拿回這套房子的付的錢,這兩年,我們經歷過無數次的吵架、甚至打架,他歇斯底里咂東西,我就剪他的衣服,包括西服,砸他的手機,每一部都砸過,我平常吵架偶爾輕輕拍他兩下,他沒還手,有一次,我問他話,他不回答,我拉他的領子,叫他回答。他瘋了一樣踢我,打我的手臂,烏青了一大片,好久好久才好。后來。因為這次,他跪下來求我。經過兩年半漫長的等待,今年三月終于要回了別人欠他們家的錢,買了房子,我們去辦了結婚證,兩家十一見面,他家定了元旦結婚,不容我們同不同意,因為現在沒時間,經濟也不好,我想過完年。就因為我說的一句話“我想等過完年,”他爸就大發火,到門口大聲嚷,在農村足以讓所有得人跑來看,我們那天是氣呼呼的從后門走的。(都因為這個吵架,我上次就因為這樣剛洗的被子,到現在還沒幾天),后來我們吵起來,他說“你在動一下,我就打你。一以為我不敢是不是?”很多次都這樣威脅我。我又想起以前的事情,我不敢在碰他,我怕他再敢打我,我會砍他幾刀,進監獄。后來我走了,我和他家人說我不和他結婚了,關了手機。我知道他們在找我。我不想和一個會打女人的瘋子在一起。我想做完手上的事。就利用婚假的時間到外面走走。我們就這樣一拍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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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輩子的事 千萬不能草率 但你們已經領了結婚證 在法律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 一走了之不是辦法 他可以通過法律找到你 那樣你就成被動的了。 我個人認為 你應該去找他把你們的事談清楚 把事情做個了結,你都決定離開他了,就不會在乎紅本換藍本了吧?長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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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和他離婚 別管他同不同意法流保護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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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還是分手吧,婚姻生活還沒有剛剛開始就如此遭受暴力,以后你們怎麼再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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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嘛!就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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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比他差,一個巴掌拍不響.我說的是實話,如有冒犯敬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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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肯定是不能與他繼續生活下去的了第二因為你們已經領了結婚證,你一走了之不是好方法,你應該運用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利益第三本著好來好散的原則,你要在雙方家里表明自己的心態最后趕在現在還沒有小孩負擔的時候,解決好你們的關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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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有點麻木了,兩年的經常打吵還領了證,悲哀!他是不是要靠打女人才能樹立起自信呀!你不想受到虐待的話請慎重考慮!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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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你,你做得對,千萬不要和這種男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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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理智,這樣做是對的.動手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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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為了幸福,不是為了受苦,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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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