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要依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司機是否采取了措施,是否有意,是否在正常行駛下,是否不可避開,是否車速太快,是否鳴笛,是否酒后駕車,是否夜間行車,其次,小狗的主人是否在場,是否牽引著小狗,是否正常行走,是否占機動車道,是否在人行橫線上,小狗及主人是否有聾瞎情況,所以不可一概而論,雙方可分擔責任.
熱心網友
狗主人的責任100%。不要怕!!!
熱心網友
這個怎么說?2、4、5樓的說的都有道理、都對。但說沒有路權小狗有點欠妥。城、鄉養狗是有區別,那就是看那只小狗有沒有合法的“身份證”;這么說吧:如撞了小狗,如有人發現且記下了你的牌照號碼或被小狗的主人發現你撞了小狗且已追上攔截下了的車的,那你就自認倒霉吧。那是肯定要負責且還有可能要負全責,賠款唄。如沒有一個人發現你撞了小狗,那你就完全可以遛之大吉(這不在犯交通肇事逃逸罪范圍內),可以完全不負這個責任!!!在冬季的時候,還可以下車順帶拿回家美美地和朋友、家人飽餐一頓。。。。。。今(28號)看到樓下及諸位評論者的評語,我感慨萬千。想到了1984年我親身經歷過的事。也許你們沒有親身經歷過或碰到過類似的事。。。當時我在北京衛戍區八達嶺下面(延慶縣康莊鎮西拔子村)一部隊服役。有天出車剛出營房大門不遠壓上一老母雞。我和邊上帶車干部也都沒在意,可不久就被團首長的小汽車給截下給帶了回來。說是當時情景被一拾柴老漢看見并記下了車號,到家后告知那隔壁“雞婆”家,可不得了了。在老太婆的帶領下鬧到了團首長那,說是那雞能一天下二蛋,且蛋孵雞雞下蛋、蛋孵雞雞下蛋。。我壓死了她家的財神、斷了她家的財路。叫團首長算筆帳該賠多少錢?100大洋。當時100大洋可值錢了!可憐我一小兵,每月只有8元錢的津貼呀。當時團首長很惱火。好在連長是我們老鄉,把錢出了把事擺平了沒給我處分。在這24年駕駛生涯里,每當看到雞呀、狗、鴨呀的就。。。它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個深深地、一輩子磨不去的烙印。你們看到這,還堅持你們的觀點嗎?。
熱心網友
要看在哪里撞,在鄉村和公路上撞,就是司機的責任,要是在城市里撞,就是狗主人的責任,沒有拴好狗。
熱心網友
小狗的主人的責任。
熱心網友
這個在交通法規上怎么講我不是很清楚,因為交通法規上好像查不到類似的規定。 但是如果在交通常識上講,這種事故屬于司機的責任。可以問一問駕齡比較長的司機,在他們的行車道德當中,如果撞了沒有翅膀的動物(專指動物),就是司機的責任;如果撞了有翅膀的動物,就是白撞沒有責任。比如撞狗就是司機的責任,不管當時狗在路上是什么被撞的。再比如撞鳥、撞雞就不負責任。
熱心網友
小狗的責任,小狗沒有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