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稅局信息中心的一名干部,我們一直在走職稱工資,而我所知道人事局所屬事業單位或是銀監局都按公務員管理,我們屬于機關里的內設機構,為什么不可以也按公務員管理呢?況且我們都是在一個單位,為什么還得有兩樣呢,現在公務員法不是建議有專業技術崗位的嘛,如果公務員都走行政,誰都不懂技術那能行嗎?
我是地稅局信息中心的一名干部,我們一直在走職稱工資,而我所知道人事局所屬事業單位或是銀監局都按公務員管理,我們屬于機關里的內設機構,為什么不可以也按公務員管理呢?況且我們都是在一個單位,為什么還得有兩樣呢,現在公務員法不是建議有專業技術崗位的嘛,如果公務員都走行政,誰都不懂技術那能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