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股權分置是最熱門話題,而股權分置解決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全流通。國內A股股票發行時,招股說明書上無一例外地有這么一段文字說明:“根據國家現有法律、法規規定,本公司發起人股暫不上市流通。”這是國內外招股說明書的最大區別,即境外發起人股的鎖定期通常是一個明確的固定期限比如1-2年,而境內A股暫不流通則沒有明確的期限。根據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有人認為,招股說明書屬于合同的范疇。全流通的實質是暫不流通股(簡稱C股)欲變更合同條款,取得流通權。這種說法從法理上講是否正確?!皶翰涣魍ā笔欠癖仨毟冻龃鷥r才能取得“流通權”。

熱心網友

老兄,中國的法律不健全,原來規定增發或配股3年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10%。現在增發或配股這么多,有幾個達到的!!規定不得挪用股份公司資金,挪用后又怎么了?。。e較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