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你好,按照我國法律,醫患糾紛是由患者舉證,這對患者這一類弱勢群體是比較困難的,贏面不高,取證十分困難,醫院我足夠時間銷毀證據,這對你十分不利.
熱心網友
同情,但是你應該要說清楚是感染什么?如果是手術傷口感染,你沒有贏的可能。如果是因為手術感染了乙肝,愛滋什么的,如果你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以前的確沒有這些病,你有可能會贏,但是贏面也不會超過六成。。。怎么個“不負責任”的呢?腓骨骨折輕微的可以不手術,因為它不承擔重量,但是也要看情況。按道理說是“硬讓手術”是不可能的,現在手術都是有病人簽字同意的,而且病人有權簽字不同意手術的。手...
熱心網友
同情,但是你應該要說清楚是感染什么?如果是手術傷口感染,你沒有贏的可能。如果是因為手術感染了乙肝,愛滋什么的,如果你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以前的確沒有這些病,你有可能會贏,但是贏面也不會超過六成。。。怎么個“不負責任”的呢?腓骨骨折輕微的可以不手術,因為它不承擔重量,但是也要看情況。按道理說是“硬讓手術”是不可能的,現在手術都是有病人簽字同意的,而且病人有權簽字不同意手術的。手術同意書上肯定有風險告知,而且肯定有“慢性骨髓炎”這一條。現在是醫院無錯舉證,所以醫院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它沒有范錯誤造成患者出現損害,才能贏得官司。但是骨折是很有可能造成慢性骨髓炎的啊,學醫的都知道啊。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是“不負責任”,比如是治療不及時,用藥錯誤,手術出現問題,那還可能贏的,否則,很難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