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一般是指建筑風格么?還指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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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gothic)這個特定的字匯原先的意思是西歐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紀到19世紀的建筑文化與書寫層面,所謂「哥特復興」(GothicRevival)將中古世紀的陰暗情調從歷史脈絡的墓穴中挖掘出來。在英漢字典中Gothic的解釋如下:(a)1歌特人的;歌特語的2(建)歌特式的3中世紀的;野蠻的,粗野的4(印)歌特體的;(英)黑體的5歌特式小說體的(以恐怖,凄涼,衰敗為特征)(n)1歌特語2歌特式建筑,尖拱式建筑。Gothic(歌特)的命名是從德國的“Goth”部落由來的,Goth人入侵了意大利并推翻了羅馬帝國。在15世紀,人們普遍帶有著文藝復興的觀念,希望回到古典時代。介于古典時代和文藝復興時期的這段時間被稱為中世紀。因為意大利記恨Goth人毀掉了他們的羅馬帝國,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們始終對中世紀帶有著否定的術語,他們稱這一時期為“Gothic”。意味著野蠻和粗野。當然我們要看到事物的雙面性,中世紀給世人留下了很多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杰出的藝術作品。這時期的建筑技術上有了突破式的改進,產生了像巴黎圣母院(NOTRE-DAME)這樣的歌特式大教堂。歌特式的藝術不僅僅體現在建筑上,從12世紀到16世紀的早期,雕刻,玻璃制品,裝飾物等都貼上了歌特藝術的標簽。宗教在歌特藝術作品中起到了很重要的因素。畫家,雕刻家們比起用現實主義的方法表現主題更多的運用宗教的感覺。不管怎么說,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們很顯然對“Gothic”這個詞匯是含蓄的否定。 歌特式建筑起源于法國北方,12到16世紀在歐洲,尤其是西歐廣泛盛行,而歌特文學則出現在18世紀的英國,社會的動蕩、階級的混雜、宗教的盛行都導致神秘主義文學甚至迷信的興盛,歌特文學也就是在這個階段應運而生,這種充滿了懸疑、神秘、幻想、恐怖和荒蠻氣味的文學風氣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期占據了英國文壇的主導地位,這其中最有名的,當屬瑪麗·雪萊1818年出版的小說《弗蘭肯斯坦》,這部作品后來成為了神秘主義文學的經典。從18世紀末以來的一些文學作品,因為具有共同的基調與文體而被歸類于「哥特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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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風格是18世紀20年代起源法國的一種建筑風格,主要表現在室內裝飾上。洛可可風格的特點是:室內應用明快的色彩和纖巧的裝飾,家具也非常精制而偏于繁瑣。不象巴洛克風格那樣色彩強烈、裝飾濃艷。 洛可可裝飾的特點是:細膩柔媚,常常采用不對稱手法,喜歡用弧線和S形線,尤其愛用貝殼、漩渦、山石作為裝飾題材;室內墻面粉刷愛用嫩綠、粉紅、玫瑰紅等鮮艷的淺色調,線腳大多用金色。 洛可可風格反應了法國路易十五時代宮廷貴族的生活趣味,曾風靡歐洲。這種風格的代表作是巴黎蘇俾士府邸公主沙龍和凡爾賽宮的王后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