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只要在美國出生人的就算有美國籍了,如果碰到下列情況?該如何算?是不是可入美國籍,有美國的身份了?1。懷孕后去美國旅游(或其他私人事情)時,孩子早產就生在美國了。在美生子實屬無奈。2。出于惡意,設法在美國懷孕又生子,算不算可入美國籍?

熱心網友

美國國籍采取出生地主義,即以出生地來判斷新生兒的國籍。而中國采取血統主義原則,這樣便產生了雙重國籍。但是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一旦取得美國國籍,就不具有中國國籍。相當一部分留學北美和歐洲一些國家的中國學生的子女即屬于這種情況。他們在僑居地所生的子女,一誕生便具有雙重國籍。一旦這些留學生學成歸國,他們的子女便會遇到棘手的國籍問題。我國《國籍法》對此做出了規定,解決雙重國籍問題。《國籍法》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p>

熱心網友

是,兩種情況均擁有美國國籍.

熱心網友

一樓說的對,美國就是這樣,因此有很多雙重國籍的人,各國都有相關的規定,因各國采取的原則不同,出現這樣的問題就難免.

熱心網友

簡直就是笑話!

熱心網友

應該是獲得居留權,多少年后,假如你這些年都能滿足每年在美國居住多少天之類的規定,就可以加入美國籍不會出生就取得國籍的,那美國的人口早超過中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