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在2005年1月6日晚上在武漢市石碼物流公司上班期間被車撞了造成右腿腓骨脛骨骨折,法醫認定為十級傷殘,被撞車是沒有牌照,發動機號模糊的車子沒有主,交通事故認定是車主負全部責認,但是沒有被告車子被交通部門扣了,通過報紙,等、、新聞媒休幫助我們只能告其在單位了但是單位只賠償3000元,通過法院現在一直到現再都沒有結果我不知道么樣辦好,法院審理程序還有相關法律方面的意見、、、謝謝

熱心網友

象你這種情況申請判決的法院執行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