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專生(在讀),前不久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大概內容如下:北京一個公司的懂事長(袁寶憬),用錢雇兇殺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國家捐獻495億人民幣,法院緊急改判死緩,至今還沒有執行死刑。試問“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請大家談談自己的看法,我對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極點了。【以上消息絕對真實】 問題補充:我敢肯定:內容絕對真實的,是在遼寧中級人民法院判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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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山高皇帝遠",地方上說了算,這種陰暗現象是絕對不足為奇的;社會現實與理想的東西總是存在著一些差距的,這些差距只有通過全民的努力,逐漸提高社會民眾的整體思想素質才可能消除.如果是放在北京,還可能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