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費用減緩請求書”等這些申請文件是否可以手工填寫? “專利法”中說“各類申請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呈黑色,整齊清晰,并不得涂改”。小弟對其中的“印刷”是什么意思不太清楚,是指要排版印刷?還是指手工填寫完后復印呢?希望網友弟兄們能幫忙解答一下?

熱心網友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申請專利須知的規定,印刷是指專利申請文件使用計算機打印排版后再進行的印刷

熱心網友

按法律的要求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