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本人是1973年在大隊任5年的團支部書記,1978年招到縣水電局工作(性質:亦工亦農,拿工資生活)一直工作到1984年,其后隨軍到部隊工作(以上工齡都記如檔案)現在即將退休! 請問我在1973年到1984年這段時間能否享受養老保險。(國家在1984年以后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 我的工齡是1973年到2005年,但是我是在1984年后單位幫我交養老保險的的。請問,我剛享受怎樣的保險! 希望有關專業人士能給我相關的文件和政策!謝謝
熱心網友
78-83.12月視同繳費年限,前面的團支部工作不算。以正式招工時間計算。
熱心網友
73至77不能計算為工齡.
熱心網友
73年至77年不能計算工齡,84年繳納保險后,之前的工齡視同繳納保險。也就是說你的保齡從78年開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