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朋友父母離異上有一姐下有一妹,他和妹被判歸父親撫養,但因其父常年不回家。受不到該得的撫養費,現在已中考結束。問我的這位朋友怎么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感激不盡!!!
熱心網友
首先;夫妻離婚,子女的撫育費應由離婚的雙方共同承擔,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應按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中確定的數額按時、足額支付,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中確定的撫育費,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或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被撫育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不直接撫育子女的一方認真履行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確定的撫育費數額. 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實施的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夫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熱心網友
找婦聯反映情況,他們會采取一些措施的。再不行告他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