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 閉,辭退員工,咋規定得阿 ,合同沒有到期呢,如果要提違約賠償,單位總有各種理由不給。我們應該怎么辦啊?

熱心網友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提請仲裁啊 如果企業倒閉,應該發給員工補償金。一般都多發一個月的工資。

熱心網友

據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但是企業應當賠償,并且賠償費用是優先于其它企業的債務的。他們不賠償,你們可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祝早日解決問題!

熱心網友

這個沒有辦法,只能認倒霉,因為企業破產后首先會撥付所欠工資、福利,然后要償還一些債務,所以破產企業是沒有能力付給員工賠償金的,法律上也沒有明文規定“破產企業一定要付給員工賠償金”,整頓心態,爭取早日再就業吧,你會成功的。

熱心網友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提請仲裁.

熱心網友

找工會也行。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