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5年2月27日在天津國美和平商城店花了2380買了一款西門子M65手機的,但是用了僅2個月就出現自動關機,用了將近1個半月時間返廠更換主板;僅用1多個月又出現自動關機,又用了將近40天的時間返廠更換主板;目前我拿回來剛修完的手機目前又發現1次自動關機這毛病,如果再重復出現自動關機這毛病,我已經對該機型不是很信任了,而且維修時間也過長。我就要去國美退貨,但是退貨就涉及到“手機三包規定”中第十七條是: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按規定我要交1200元的折舊費,如果協商不成的話,走法律途徑,請問:法院是否會按照手機三包規定執行?我要求銷售者免費退機能否成功! 需要解釋的是:1、在兩次維修期間該手機客服為我提供了備用機(價格最多也就是3、4百元左右),這種備用機無論是從使用功能上還是外觀上,已經影響了我的工作和生活;2、剔除維修的3個月,我只用了3個月。目前該手機已降了800多元。3、我曾咨詢過消協,但消協表示只能根據“手機三包規定”走!雖然事情不大,但我覺著作為消費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我才想到走法律途徑。 謝謝!!

熱心網友

手機三包規定的折舊0、5%每天,我也認為是不合理的,但我們沒有辦法的。 如果訴訟,法院自然是認定該折舊比例是有效的,只不過是從你換手機開始,而不是從購買開始計算時間。 實際上,在手機以及通信領域,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你也同樣的沒辦法,如: 隨便發給你一些銷售商品、黃色的短信息; 手機的充電器一家一樣,甚至一家的同樣牌子的手機,也有不同的充電器,你如果是換手機,必然要換充電器,國家為什么不強制統一呢,不是有標準化法嗎?我們很多的電器的零部件不也是統一了嗎? 手機費居高不下,無論是什么方式方法,真正的單向收費就是實現不了。 ……

熱心網友

起訴你要用法律的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對方是企業一定會請律師的,而你也得請那么這個問題可以由你的律師來考慮,我覺的你能贏。在訴訟時效內!快!我支持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