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3月23日晚上10點多在人行道上被一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傷,經交警裁定摩托車主(系開車人)負全部責任.我大腦挫裂傷,住院一月后回家休養,現正在恢復階段.但聽醫生的建議已經于6月上班,現事情還未解決.請問肇事者要承擔那些責任?我可以享受那些權益?我上班對解決此事有無影響?

熱心網友

賠償治療費,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請人照顧的工時費等等。要有發票,收據。傷殘證明等證據。

熱心網友

要求民事賠償吧先由交通隊調解,不行就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