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買保險時保險公司與學校沒有做具體宣傳,事故后得不到理陪,誰之錯? 我是一名學生,平時買保險時沒有看保險條款,保險公司與學校也沒有做具體宣傳.這學期我去看病,因為時間關系我沒有住院.可當我病好時,拿著發票去保險公司理陪時,得到的回復:你沒有住院,領取不到保險.這是水的錯?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這只能是你的錯,因為你沒有仔細看條款。不過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不好回答。如果你在北京,可以打這個電話:13366201128,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的梅春燕女士聯系,咨詢一下。她是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經營俱樂部的成員,應該知道怎么解決。如果你不在北京,就沒法辦了。我對保險不很了解。

熱心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請看清楚,是保險人要盡明確說明的義務,而不是象某些不負責任,甚至可以說是只知道推卸責任的保險從業人員說的:是學校來盡明確說明的義務!  如果“笑看”你和保險公司協商不成,你可以去當地保監會投訴,或者干脆提起訴訟。  如果有進一步問題,請來信息,或補充你的提問。

熱心網友

嚴格的說你、校方、保險公司都有錯。首先保險公司有義務向每位客戶說明產品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以及時效性等問題,就算是學校統一向學生收取保費也應提供詳細的產品說明資料。再說校方在給每位學生上這類的保險時應先向學生說清這一保險給學生能提供什么方面的幫助,在理賠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等。最后是你不管在購買什么商品都應仔細了解其功效就會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了。

熱心網友

可能您買的是住院費用保險,因此只對住院產生的費用進行賠付。合同是學校和保險公司簽的,因此宣傳的義務在學校,當然,您完全可以在簽了合同后向保險公司咨詢,可是您在事后才想到這點,保險公司已經不可能對您的索賠進行理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