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時的聯合國的正式成員國只有51個國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一個“聯合國大會決議”只需要25個國家左右。而且,當時的蘇聯暫時中止去聯合國開會(等于是非正式退出聯合國),所以,當時的“聯大決議”完全只是美國及其20多個盟國的“決議”。而不是“全世界人民的決議”。當時的聯合國不能代表“全世界人民”。2 由于中國不是聯合國成員,所以不受“聯大決議”制約。這是個很起碼的常識,中國既然被排除在聯合國以外,也就是不認同聯合國的一切憲章、條款、機制,包括不認同“聯合國有權為了制止朝鮮內戰而出兵”。大家說說還有哪些補充?
熱心網友
只糾正你一點:當時中國是聯合國會員國,因為中國本來就是聯合國的創立者。只不過原來代表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已經被打敗,失去繼續代表的資格,而美國等西方國家把持的聯合國對紅色中國持否定態度,拒絕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繼續履行其中國席位的職能,所以才造成中國席位的空缺另外,我還想說一句,國際社會中,并不以多數決定少數為原則,而是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原則。即使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如果該決議不被相關國家認可,認為與國家利益相背,其結果仍然是得不到執行。而且,即使是決議,也有強權和不公正在里面。
熱心網友
哈哈,爭吧,爭出個天下來.
熱心網友
什么叫理?誰的嘴大就是理.美國現在是侵略伊拉克,可是怎么樣了?這就是例子.
熱心網友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無權授與美國開進朝鮮的權利,而中國入朝參戰是在10月26日,當時美軍已越過三八線(三八線是受降分界線,只對美蘇有約束力).是美軍先犯規了.聯合國是在五十年代中期才有唯和部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