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B、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8年以上黨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C、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由副職提任正職,應當在復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 D、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或者組織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五年內累計三個月以上的培訓。請具體分析,并說明具體引用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