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說說,這種現象怎么解決?父母對兒子的溺愛,導致兒子雖然30成家,但只會伸手所取,兒不會付出。可憐的是這個父親仍不知溺愛的錯誤、執迷不悟。老夫妻下崗買斷的所有及一身繼續全給了兒子娶媳婦只用,并將到老唯一可以居住的一套房(兩室一廳)給了兒子和兒媳。下崗老夫妻,在外租房,靠在外打工維持生計。兒子一分不給,反倒經常用父母的、基本還是父母養著,還逼著父母給自己養孩子,并稱以后不管父母忠老。所有不足開支均由女兒支出。大家來說說,這種現象怎么解決?相關事實羅列:父母:近60歲,約10年前下崗。在外租房。收入:靠打工、擺地攤,及母的社會養老金過日。支出:每月需自交房租和父的養老金,以及兒子結婚留下的人情債和兒子帶來的其他支出。生活困難,無法自保。兒(哥):近30歲,成家,已有一小孩。占據父母原住所,至父母不得不在外租房,并長期依賴父母給其交水電煤氣和電話費等。收入:夫妻雙方收入一般,但不窮不富裕。支出:自己生活所需。對父母方面:長期不承擔父母房租費,每月也不給父母養老費,節假日也無孝順。還常從父母處拿錢不還。但對丈母娘家,情況正好相反。女(妹):成家,長期定居外地,即將有一小孩。分期付款購房一套。收入:夫妻雙方收入一般,但不窮不富裕。支出:自己生活所需,及贍養雙方父母及給過節費等,還自身房款,給父母交房租并填補父母生活費用的一切漏洞,并繼續在職讀書,學費很大。雖然收入能比哥多一點,但支出比哥多許多。壓力很大。

熱心網友

想辦法與他溝通,他會有好的朋友嗎?如有的話通過他的好朋友會比較合適。此事不能急(因為是父母造成的),相信會講理的。

熱心網友

現在還真是什么都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