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系出口企業,我司有一批出口貨物是從廈門口岸CNF到德國漢堡的。現請教前輩怎樣做這批出口貨物的會計分錄。在此先謝謝前輩了。

熱心網友

在出口業務中以(FOB)為銷售收入入帳價格,運費及保險費用應有進口方負責,會計上采用紅藍字的特殊沖帳法具體如下:1、國外運費及保險費:貸:出口商品銷售收入(紅字) 貸;銀行借款2、傭金:借:應收帳款 扣除傭金的貨款余額 貸:出口商品銷售收入 貨款總額 貸:出口商品銷售收入 傭金紅字沖出3、收到貨款:借:銀行借款 貸;應收帳款

熱心網友

把運費計入當月營業費用,主營業務收入以FOB價計算,若涉及到出口退稅,同樣只以FOB價計算,不可用CNF價。

熱心網友

CNF屬價格條款,也就是貨物的供貨價格,這就涉及到信用證問題了,如是按期做信用證的,則相關于分期收款發貨來做賬就可以了,借貸方就不用明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