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結婚一年,有一個女兒剛剛一歲,由于感情不和想要離婚,他是在軍區賓館上班,一個月工資一千多快,而我是在一家娛樂場所當經理,他以前結過婚,有一個女兒已經十二了,在他爸媽家,我每天下班很晚,但是我白天在家,我可以找人幫我帶孩子,我想要女兒,可他不給,我沒有住房,但我一個月可以賺4000塊,他說我不要和他爭,我比不過他,還說我如果去法院,孩子還判給了他,以后就不要看孩子。求求你們幫幫我。我不能沒有我女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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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當然,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從目前我國司法審判實踐來看,您已具備撫養孩子的基本經濟條件,只要您堅決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支持你請求的可能性應該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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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倆為孩子我認你要孩子比對方有優勢,一是他已有一個孩子;二是你倆的孩子是剛一歲的女兒;三你有固定收入能保證孩子健康成長。你撫養孩子的主張符合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的規定這些規范性文件在網上都有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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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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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他(你老公)是在軍區賓館上班”。先確定你老公是否是現役軍人,如果是離婚與否就看你老公的態度--《婚姻法》的33條。 如果能離婚,依法你的女兒應該判歸你。原因至少有二:1.你女兒剛一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2.你無其他子女,而你老公有一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3.(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不管孩子判給誰,另一方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婚姻法》第38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最后,希望你把我好時機,實現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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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著急,從情況上來看對你是有利的.找個律師去咨詢一下,然后勇敢地去爭取你想要的.不過能好好解決還是不要法院相見,做不成夫妻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嘛,這樣對孩子的將來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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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我可以作出肯定的回答:孩子判給你是沒有問題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你如果沒有上述三個方面之一,那么你在法定條件上就已經具備了;身下的就是你和他之間主觀上的問題了,當然你已經表達了要求撫養小孩,再加上你丈夫有一個小孩的事實,那么法院一定會判決你撫養小孩的。別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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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情況,孩子不滿1歲,肯定要判決給你的,法院是會支持給你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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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們不要太傷和氣,畢竟你們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沒有人能取代你們,即使父母不在一起了,也不要給孩子造成傷害,孩子需要母愛,也需要父愛。不能因為你們離異了,孩子就失去了父親或者母親,孩子需要經常和媽媽爸爸溝通交流身心才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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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后,孩子由誰撫養確實是十分敏感的問題。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時,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會從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綜合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從你的情況看,你有固定工作和穩定的工資收入,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和基礎;而你丈夫雖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由于與你是二婚,且已有一婚生女隨其生活(盡管由其父母帶),孩子由其撫養的條件和環境,都與你無法抗衡。不要去聽他的那些胡說八道,也不要去管他的爸媽是否有錢,更不要輕信一旦孩子判決由他撫養,就不允許你去看望孩子的謊話,只要你堅持孩子應有你來撫養,相信人民法院會支持你的。一切為了孩子!為孩子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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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到法院起訴離婚,不論是孩子歸誰撫養,在法律上兩個人對孩子都還有撫養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即便是孩子歸他撫養,你仍有看望的權利和撫養孩子的義務。當然通過律師打好這場官司,在能夠離婚的前提下充分提供你有能力和條件撫養孩子的證據是爭得孩子的撫養權是最好的。從你所提供的材料看,你具有以下優勢:第一,對方已撫養一個女兒,在對孩子照顧的精力上不及;第二,你有撫養孩子的經濟基礎;第三,你有照顧孩子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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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能來能最終跟你,主要是看女兒跟誰對她的成長更有利,包括幾個方面,一是雙方的收入狀況,二是看雙方的工作環境、對待家庭等的態度,自身是否有不良行為等;三是綜合其他情況,如比你老公已有一個女兒這一點對你很有利。最好能夠協商解決。